4月2日上午,入室抢婴案即将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届时大皖新闻将进行现场直播。据被抢孩子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透露,姜甲儒将出庭指证。
3月31日,大皖新闻记者从获取的起诉书上看到,4名被告人被控“拐卖儿童罪”。被害人姜甲儒母亲乔守芬认为,“人贩子”行径恶劣,入室抢走孩子,还打伤爷爷,应该追究抢劫罪和拐卖儿童罪。那为何没有被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大皖新闻记者也邀请了律师进行解析。
起诉书曝光抢婴细节,4名被告人均被指控拐卖儿童罪
3月31日,大皖新闻记者从起诉书上看到,经审查查明,2006年11月份左右,被告人曾某孩得知刘某某、苏某某夫妇想抱养个男孩,产生了偷个男孩卖给他们的想法。被告人曾某孩与被告人吕某东、王某勇共同预谋此事,并安排吕某东寻找合适的男孩。
被告人吕某东经人介绍,认识了肥城市王庄镇后于村的被告人袁某某,吕某东将偷小孩卖的想法告知袁某某,让袁某某帮忙寻找合适的男孩并许诺给予好处。被告人袁某某为吕某东提供了同村的姜家有二胎男孩、男孩父母在外打工、家中只有老人等信息,并带吕某东到姜家附近踩点。
2006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携带断线钳、撬棍、手电筒等工具来到姜家,三人采用翻墙入院破锁的方式进入姜家中,被告人曾某孩、王某东使用暴力、威胁手段控制住姜家夫妇,被告人吕某东进入堂屋西卧室将8个月大的被害人姜甲儒从床上抱走,随后三人离开。
次日,被告人曾某孩、吕某东以28600元的价格将被害人姜甲儒卖给刘某某、苏某某夫妇,所得赃款被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三人瓜分。2024年1月,被告人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袁某某分别被抓获归案。
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绑架儿童,其行为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
“他们是到家里来抢走孩子的,还打伤了爷爷。”被害人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说,她认为应该指控抢劫罪和拐卖儿童罪,希望在法庭上,严惩四名“人贩子”。
律师解析:为何没有指控抢劫罪和故意伤害罪?
根据起诉书指控罪名,四名嫌疑人均被指控拐卖儿童罪。3月31日,大皖新闻记者采访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对此进行解析,其认为拐卖儿童罪是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
本案中,4名犯罪嫌疑人以出卖为目的,共同预谋并实施了抢走姜甲儒的行为,将其卖给济宁一户人家,符合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
而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而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的主要目的是拐卖儿童获利,并非为了抢劫财物,虽然实施了暴力行为,但暴力行为是为了控制孩子的家人以顺利抢走孩子,而非为了夺取财物,不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并且拐卖儿童罪的犯罪客体是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人格尊严权利。抢劫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犯罪客体不同是两者的本质区别。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虽对姜甲儒的爷爷奶奶实施了暴力行为,造成了伤害结果,但伤害行为是在拐卖儿童过程中的手段行为,并非以伤害老人身体为目的,而伤害结果可能也未达到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严重程度,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虽然四个人都被指控为一个犯罪行为,但是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的具体犯罪行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以及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的伤害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最终的刑罚,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付建说。
家庭破碎,爷爷几年后郁郁而终
3月29日下午,乔守芬告诉大皖新闻记者,案发是在2006年,当时,自己与丈夫在外省打工,孩子姜甲儒交给爷爷奶奶抚养,12月3日凌晨,泰安肥城市,8个月大的姜甲儒被四名犯罪嫌疑人入室抢走,期间还打伤了爷爷。
“一开始以为是绑架,但是没有等到勒索电话。”此后,乔守芬夫妇踏上了漫漫寻子路,全国各地去寻找。而没几年,爷爷因自责郁郁而终,奶奶也长期悲痛。
而令人震惊的是,警方在2024年成功抓获了当年入室抢走孩子的4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人竟是邻居,两家相距仅几百米。“没有仇没有怨的,一点都没有起疑。”3月29日,乔守芬告诉大皖新闻记者,邻居是内应,合伙入室抢劫抢走了孩子,还打伤了爷爷。
而让乔守芬更难受的是,买家离当年孩子被抢走的距离仅仅75公里,而自己多次去那附近寻找孩子,一直没有找到。“买家对他也不好,是留守儿童,15岁以前就没有出过村子,火车、汽车都没有坐过。”
2024年1月,在警方的帮助下,乔守芬与儿子姜甲儒相认。“长得和我大儿子一模一样,终于等到他回来了。”乔守芬说,儿子目前正在上大一,刚开始回来时,也经历了一个相处磨合的过程,但慢慢地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与爱,融入到了亲生家庭。“一个没有被爱过的孩子,他怎么一下子接受别人的爱,只能慢慢来,现在已经很好了。”
面对即将到来的一审,乔守芬说,等了一年两个月,终于等来了开庭,她唯一的诉求就是“严惩人贩子”。
奶奶独自过了12个春节,“在儿子儿媳面前抬不起头”
3月31日,大皖新闻记者来到被害人姜甲儒奶奶家中,姜甲儒奶奶告诉记者,孩子在自己手上丢的,这些年十分内疚难过,“哭啊,一滴泪,一滴血我自己抱着姜甲儒的照片哭。”
姜甲儒爷爷没几年郁郁而终,奶奶说,自己一个人过了12个年(春节),“爷爷照片摆好我就睡觉,我自己过了12个年。”奶奶说,自责,在儿子儿媳面前抬不起来头,儿媳妇也不愿意回家,“她一看到这家就想老二(姜甲儒),她心里也难受。”
姜甲儒奶奶回忆当时情景,“以为来偷麦子、翻钱的。”奶奶称,自己和爷爷都被控制住了,“不让我说话,说吱声就整死我。”
但回到房间才看到,孩子没有了。“饼干、奶粉、奶嘴都被拿走了。”奶奶说,他们去追,但是门被反锁了,奶奶跑到屋顶大喊“救命,救命,孩子被人偷走了。”
3月31日大皖新闻记者和姜甲儒妈妈乔守芬一起来到奶奶家。乔守芬直言“孩子找回之前,进了这个门就会想到以前的痛苦,没有特殊情况,我不会回这个家”。
“有一次我一天没吃饭了,特别饿,但进了这个家门,我突然就觉得胃里是堵的,从心里就吃不下这个饭。”乔守芬说,“(这件事)是我心里的一个疙瘩,对我们整个家伤害是很大的。”
其后,大皖新闻记者跟着奶奶一起来到袁某某家中,两家相隔仅仅两三百米,但是,大门紧闭,家中并没有人。“孩子刚被抢时,他们家里还有人住的,后来慢慢就不住在这里了。”
来源:大皖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