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份,德州蔚来城小区内

因存在违建的观景平台与动物园

被业主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投诉

不论 涉事人身份有多高,权力有多大

执法部门最终给予了公正的“拆违”处理

近日,德州澳德乐以南的玫瑰园小区

同样遇到了违建问题,被业主投诉

虽然物业第一时间劝阻、并报行政机关

但一周过去了,违建仍然存在


德百玫瑰园二期是一处花园洋房社区,这里一楼带私家庭院,楼前绿化覆盖率相对较高。

然而,正是这样一处漂亮的小区, 近期有业主反映,在某户小院前,原有的公共绿化被铲平,被住户自行搭建了一处“木质架构”,形成了自家的“阵地”。 与左邻右舍相比,明显有点“突出”。


业主称,小区内公共区域绿化,物业维护得相对不错,也比较规范齐整。但是自3月23日开始,住户开始在自家小院外的公共空间,平整土地,并搭建“木质架构”。

“当时,物业人员发现后,是有劝阻的。” 业主称,自己发现后也打了12345热线,接线后虽然有相关部门人员知晓此事,但仍未能有效阻止。


图为:3月25日,多部门实地商议

3月31日,本站来到玫瑰园小区实地查看。在二期4号楼东段住户的小院外,确实发现了这处褐色架构。该架构旁边还栽种有几棵小树苗。裸露的土地部分,向南外延约有1.5米。

业主告知,就在3月28日上午,天衢新区自然资源、城管、社区、物业、业主代表等有关人员,都来现场实地商议。“城管部门人员,一直未给出意见,说还要进行什么违规认定,走程序,然后有事就离开了……” 后来在社区、物业积极协调下,提出将该木质架构挪至小院内,当时该住户有家属也同意了这一方案。

但三天过去了,仍未见该住户“腾挪”行动。


对于侵占公共空间的行为,根据《民法典》和相关管理条例,侵占公共空间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恢复原状、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法律责任‌。此外,物业公司也有责任进行制止,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据相关管理规约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必要时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图为:一业主供图,原公共空间绿化

而在该住户来看,原来自家小院门前的景观,并不被其认可,于是按照自己规划,自费架设了花架,并栽种了树木,并不影响美观与业主安全。

然而,该住户却违反了原则问题。如果业主对这处公共区域绿化有意见,可以向物业提出,由物业拿出方案,并征集多数意见,进行整改提升,而不是自行将公共区域,按自己想法“为所欲为”。

事实上,即便是物业公司,公共区域的任一处改造,在未经多数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也不能随意动工,应遵照原有的小区规划设计。

该业主补充称: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任何人做任何事都要讲规矩,懂规矩,守规矩。不然他能建,那别人也建,这个小区不就乱套了吗?


据悉,木质结构不具备直接在内进行生产生活的属性,但其具备一定结构,属于构筑物。 根据城乡规划法,搭建需要取得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显然,该住户搭建的木质结构,无法出示相关许可,应当被认定为违建。

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城管部门要加大执法进小区工作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小区内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私开门窗、违规装饰装修等违反规划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而对于自然资源部门,并没有涉及违建方面查处要求。

按照德州市城管局天衢分局宋官屯大队工作人员的说法,对于该住户的违建,需要先由自然资源部门认定违建,按照程序才能下达强制通知书。但对于认定协助,其并没有出具《协助通知书》,工作上相对被动。

小区违建日益成为城市治理一大“痛症”,不仅妨碍城市规划实施,还侵害公共资源和他人权益,成为城市管理领域的难点。违建的处理,涉及众多行政执法部门的职权配置,应相互分工,明确各自职权范围,杜绝推诿卸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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