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假待遇:15天带薪假期,覆盖所有法定登记夫妻
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的规定,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可享受15天婚假,假期包含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婚假需在登记后12个月内休完,特殊情况需经单位批准。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已取消晚婚假政策,但重庆现行条例仍统一执行15天婚假标准,未区分是否晚婚,保障了普惠性福利。
二、产假待遇:最长可达193天,工资权益全面保障
1.基础产假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178天产假(国家规定的98天+重庆增加的80天),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与在岗职工相同。
2.特殊情况延长
①难产(如剖宫产):增加15天;
②多胞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
③流产假:怀孕未满4个月享受15天,满4个月享受42天。
以双胞胎难产为例,总产假可达178+15+15=208天。
3.工资发放
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单位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若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差额由单位补足。
三、陪产假:男方20天护理假,待遇与在岗一致
符合生育政策的女职工配偶,可享受20天护理假,期间工资、福利不变。该假期需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段使用。
四、育儿假:灵活选择模式,兼顾家庭与工作
两种休假方式
方式一:夫妻一方可申请休假至子女满1周岁,期间月工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75%,且不低于重庆最低工资标准;
方式二:夫妻双方在子女6周岁前,每年各休5-10天,期间享受在岗待遇。
申请条件
需在产假或护理假结束后,经单位批准方可休假。
五、年休假:累计工龄决定天数,三类假期互不影响
1.年假天数标准
累计工作1-10年:5天/年;
10-20年:10天/年;
20年以上:15天/年。
注:累计工龄包括不同单位的工作时间,且需连续工作满1年才可享受。
2.与其他假期的关系
不影响年假的情形:婚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工伤停工留薪期等法定假期;
可能取消年假的情形:
事假超20天且不扣工资;
病假时长超标(如10年工龄者病假累计超3个月)。
3.未休年假补偿
单位需按日工资的300%支付报酬,但需征得职工同意。
六、常见问题解答
1.新入职员工能否享受年假?
需连续工作满1年(含前单位工龄),即可按累计工龄享受。
2.产假工资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由社保基金支付,若单位未参保则需按产前工资标准全额发放。
3.育儿假能否分段休?
需与单位协商,但每年5-10天的育儿假通常可分段使用。
政策依据: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重庆市人社局《重庆婚假/产假/年休假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