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晋安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严格落实区委部署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部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晋安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伟作工作部署并讲话。


会议以“第一议题”形式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以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要精神;审议通过了《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方案》,党组书记、检察长江伟对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行部署。

会议强调

要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推进、同考核;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执行,完善制度规范,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精准度;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警示震慑效应。


会议要求

强化政治意识,深刻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核心要义。一是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教育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把学习教育作为践行“两个维护”政治忠诚的具体检验。二是要把开展学习教育作为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一项具有标志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紧紧围绕深化拓展“三争”行动、区委开展“奋勇争先年”专项行动,结合深化“映象·晋检·2025”建设,把学习教育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成效的具体实践。三是要进一步弘扬“3820”战略工程思想、“四个万家”“马真精神”,把更多精力放在谋发展、抓落实上,把学习教育作为推动检察履职高质效的具体保障,以优良作风护航更高水平的平安晋安、法治晋安建设。

坚持严的标准,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一是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夯实思想根基。要准确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核心要义、实践要求,严格执行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用好“晋检先声讲堂”等平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在深查细照上下功夫,找准问题症结。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信访反映等途径,对标对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多视角、深层次来场“自我体检”。三是在真改实做上下功夫,确保整改成效。结合落实最高检党组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和落实市委提级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总结用好学习教育的经验做法,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中,强化党的纪律对检察履职行权的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压实工作责任,保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有序开展。一是拉紧责任链条。院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班子成员和各支部(部门)负责人要落实“一岗双责”。二是做好统筹结合。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把增强党性与砥砺作风结合起来,把正面引导和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三是注重氛围营造。坚持开门搞教育,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评判,全面展现作风建设新成效,努力做好高质量发展“晋安篇”与高质效办案“检察篇”的融合,为加快建设高品质现代化中心城区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办公室、党总支 供稿

编辑:黄绿咏

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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