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区XXX迪娱乐有限公司

  该单位招用未成年人的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处以:5000.00元罚款。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系统

  图文来源: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姜堰人网

  综合编辑:泰州百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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