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啥让我家清渠?”“降雨凭啥让我赔?”……两家农户因共用水渠的清理问题产生矛盾,最终在司法调解的帮助下重归于好。日前,哈市通河县法院发布了一起司法护农的典型案例。

共用水渠“梗阻” 损失超万元

记者从通河县法院了解到,此前,通河县农民张某(原告)与李某(被告)承包地间的共用排水渠持续淤堵,导致处在水渠下游的张某家的5亩农田在秋汛中严重倒灌,直接经济损失超万元。

“这水渠再这么堵下去,今年这地谁都别种了!都到这时候了,你还不清?”“凭啥让我家干?去年水倒灌进我家地里,庄稼都淹了,我还没找你算账,你却跑来让我清渠?”这对耕种二十余年的“老邻居”产生了激烈的争执。



图片由通河县法院提供

今年3月15日,张某提交了立案申请。收到立案咨询当天,通河县法院立案庭庭长邓丽薇带队勘察,干警们穿行在田垄间,完成了水渠淤堵测绘。

多方调解化解矛盾 双方重归于好

16日,在依山村民委员会村民调解室内,法官、民警、村会计、当事人共同进行协商。法官邓丽薇向张某和李某详解《民法典》288条相邻权规定,强调“有利生产、团结互助”原则;派出所民警对当事双方好言相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村会计为双方估算了损失……在多方劝说下,当事双方的和解意愿更加强烈。最终,经过长达6小时的磋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共同出资3000元立即清淤加高水渠,李某现场支付5000元减产赔偿,建立“轮值巡查+费用共担”长效维护机制。现场,司法所当场出具调解书,村委同步启动“清淤突击队”招募。

18日一早,伴随着挖掘机的轰鸣,20米“梗阻”的渠段又变得通畅了,两家“老邻居”也重归于好。

  • 龙头新闻 生活报记者:栾德谦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