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公告

本院于2025年3月12日裁定受理乐清市虹桥百货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温州中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该案的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债权人应于2025年5月1日前,向管理人书面申报债权(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中汇路81号瓯海金融综合服务区A3幢912室;邮编:325000;联系人:厉新格、凌一行,联系电话:19850081168、0577-88598271)。说明债权数额和有无担保,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依法处理。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5年5月8日上午9:00时在乐清市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召开。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二日

乐清市虹桥百货有限公司

乐清市虹桥百货公司成立于1999年09月23日,注册地位于浙江省乐清市虹桥镇金融路44-70号。经营范围包括百货、针纺织品、服装、文具、家具、五金、交电、建材销售 。

来源 乐清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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