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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藏在数据迷雾中的偷税真相
——加油站未开票隐匿收入终被罚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查处了西安市高陵区昊尊闽陕贸易有限公司高陵区东关加油站隐瞒收入案件,该企业通过将部分不开票收入隐匿转移至个人账户进行虚假申报的方式偷逃税款。稽查部门依法追缴该企业少缴税费636,134.82元,加收滞纳金127,273.27元,处罚款310,591.25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罚款共计1,073,999.34元均已入库。
未开票收入占比高显疑点
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开展税收大数据分析时发现,西安市高陵区昊尊闽陕贸易有限公司高陵区东关加油站在检查年度期间未开发票收入占比高达41.44%,且通过测算税负仅为1.5%,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逃避纳税嫌疑。但检查人员对该企业纳税申报数据、企业流水及账簿等资料进行案头分析,并未发现企业经营和纳税申报有明显异常,检查工作一时难以取得进展。
带着疑问,检查人员将检查重心转向企业关键人员来寻求突破。一方面,向站长核查了该企业基本经营情况、收取加油款的方式、加油员换班时当班收入的核对方式、每日油品销售数量登记数据和加油员交来款项的资料存放等情况。另一方面,询问当班收费人员相关细节,为后续调查做好充足准备。
抽丝剥茧梳理数据获突破
检查中发现,该企业收银系统的早期数据大量缺失。企业自2021年开始经营,始终使用电脑收银机进行收银记账,记录加油数据。2023年11月,企业突然更换电脑主板,并于11月10日使用新的大屏智能化收费系统替换了原传统收银机系统。在收款途径上,该企业除了使用传统现金、刷卡以及微信、支付宝网络支付之外,还使用了大量如e起加油、富掌柜、货车帮、京车帮、小桔加油、PC滴滴加油等第三方支付收费系统,收款方式众多,仅仅通过调取企业银行流水来分析资金流已远不能满足办案需要,资金流查证工作头绪繁杂。
随着调查逐步深入,检查人员发现了突破性线索,即该企业存在资金流向个人账户的情况,且加油大屏机存有早期数据备份。检查人员立即行动,通过数据比对发现大屏机数据与财务账簿记载数据不符,至此真相逐渐浮出水面。最终确认该加油站利用成品油零售中大量客户不索取发票的习惯,将部分不开票收入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到个人账户,以不入账、不申报的方式,达到隐匿销售收入的目的。
层层掩盖终究难逃法网
在严密的证据面前,该企业最终承认偷逃税款的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针对西安市高陵区昊尊闽陕贸易有限公司高陵区东关加油站的违法行为,西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将其定性为偷税,作出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