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第二个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安庆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经安徽省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目前,安庆市共有传统村落 60个,其中国家级传统村落 23个,省级传统村落37个,基本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体系。但仍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亟需通过立法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的保护职责、协调处理好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由于在国家、省级层面上,传统村落保护目前还没有可以直接适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为将更好地促进安庆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利用,自2024年2月份立法工作开展以来,通过调研、座谈、公开征求意见,历时7个多月,经反复修改,形成《条例》草案并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出台了《安庆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条例》共五章二十九条,包括总则、保护措施、发展利用、监督管理、附则等。《条例》聚焦主要问题,突出地方特色。首先,明确了将传统村落保护的内容纳入村庄规划,在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中首次实现“多规合一”。其次,创新了集中连片保护利用,支持创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此外,结合我市特色产业发展,明确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传统村落纳入旅游品牌战略。最后,传统村落保护聚焦日常监督管理这一关键环节,明确了当传统村落资源被严重破坏,历史、文化等价值丧失时,应从保护名录中退出。

《条例》的出台对更好地保护、传承、利用优秀传统文化赋予更大动能,从而有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乡村全面振兴。(马宏琛)

▌来源:安庆新闻网

▌责编:木子 小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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