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术正前所未有地改变人们的生活,但始终不能改变的是,必须坚守公民的合法权益

4月1日起,我国首部系统性规范公共安全视频管理的行政法规将正式施行,对于哪些公共区域可以安装摄像头,摄像头拍下的视频信息如何防止被滥用或泄露,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如何保护,新施行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都有明确规定。


的确,这是一部人们期待已久的法规。在这个四处充斥着摄像头的时代,公共安全固然因为时刻睁大的电子眼得到有效维护,但个体权利也因为部分镜头的一览无余受到减损。通过立法规范,划出了安装摄像头的权利边界,也能更好保护人们的隐私权、个体信息等法定权益。

对于安装摄像头,此前也有若干规范。翻看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严格保护公民的隐私权等相关重要的法律原则,已成为司法实践中处理涉安装摄像头案件的主要依据。但仍满足不了现实需要,比如,生活中一些摄像头的安装,也算是“师出有名”,打着各式各样的旗号。

此前,有的住户在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将邻居行踪全覆盖,让对方感觉如芒在背,浑身不自在,只好诉诸司法寻求支持。基于此前法律规定,可能很难将关口前移。而《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的不同之处在于,从“源头”“使用”“责任”三个层面集中破解难题

从源头上规范。严格限定安装目的,杜绝不必要的图像采集设备;限定建设主体,避免无关人员和单位动辄开建等。通过直接立法,明确了“谁能建、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从而避免安装摄像头泛化。

从使用上规范。明确公共安全视频的查阅、调取及传播规范,以此打消人们对个人隐私权和信息可能受到外部侵犯的顾虑。而针对越来越多的家庭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智能可视门锁等设备,新规还明确,个人装摄像头要确保拍摄内容不超合理限度,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由此划清了合法与非法的界限。

从责任上规范。近年来,被曝光的旅馆等经营场所“偷拍”乱象滋生,新规针对这些问题,规定负有经营管理责任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处理,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过压实有关主体的责任链条,有利于确保法律规定得到落实,公众权利不被啃食。

法律是公民权利的宣言书。当下,信息技术正前所未有地改变人们的生活,但始终不能改变的是,必须坚守公民的合法权益。新规的施行,秉承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精神,能更好地平衡公共安全与个体权利,也写就了一个大大的“人”字。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阳晨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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