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小店区已进入森林防火期,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切实保障全区森林草原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太原市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经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全区森林草原防火重点区域实施禁火。现通告如下:
一、禁火区域
太原市小店区东山地区(东山过境高速以东),涉及北营街道黑驼、道把、西家凹和黄陵街道五龙沟辖区林区、山区范围内,不分林种、不分权属的所有林地(包括荒山、荒坡)、退耕还林地、通道林带(重点是五龙城郊森林公园和树葬园)。
二、禁火时间
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5月15日。
三、禁火要求
1.严禁吸烟、烤火、野炊、烧烤、火把照明、点放孔明灯、焚烧秸秆、根茬、杂草、垃圾,严禁烧灰积肥、烧荒燎堰、燃放鞭炮和狩猎活动;
2.严禁上坟祭祀殡葬用火;
3.严禁开山采石、私架电线;
4.严禁侵占破坏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5.严禁携带火种入山。进入或途经防火区域的所有车辆要配备灭火器材,主动接受检查登记,服从护林员管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禁火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要在监护人监管下进山,违反森林防火规定或引发森林火灾的,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四、禁火责任
1.相关单位在通往林区的主要路口设卡检查,杜绝一切火种入山;对重点部位、重点地段进行不间断巡查,及时制止野外违规用火,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响应。
2.相关单位对确需在禁火区域内野外用火的,严格依法审核审批,用火期间专人监管,确保在采取必要防火措施前提下规范实施。
五、处罚措施
凡在禁火期内阻挠、妨碍森林防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或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违规用火以及其他违反禁火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太原市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森林草原防火举报电话:0351-7176238、0351-7170427。
2025年3月26日
来源:小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