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余秀坤主持召开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经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接受李谦常辞去阳春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
任命张艾鹏为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市长;
任命蓝瑜为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陈岭春为阳春市民政局局长;
任命刘文山为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张昭敏为阳春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任命王湛、杨彦彤为阳春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余秀坤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任命证书。
张艾鹏,男,汉族,1985年4月生,在职研究生,公共管理硕士,中共党员。
曾任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副区长(挂职)。
2022年12月1日,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张艾鹏为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2022.12-2025.03 任广东省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2025.03- 任广东省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
2025年3月26日,阳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张艾鹏为阳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并决定其为代理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