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实质化开展,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检察监督工作。



近日,台江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对5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组织开展病情复查工作,检察官开展全覆盖式现场检察,严防"以权减刑""纸面服刑"等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会上,病情审核小组成员认真查看了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例、检查检验报告、医学影像资料、诊断证明等,相关科室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主任医师提出了专业意见。经病情审核小组集体讨论认为,5名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未消失,建议继续暂予监外执行。


检察人员通过核实身份证件、查看疾病检查项目、交流询问等方式,对罪犯身份、医生资质、病情诊断复核小组人员构成等情况进行了核查,最大程度保证了病情诊断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病情诊断复查工作依法规范进行,防止暂予监外执行人员借“患病”之名逃避刑罚执行,有力保障刑罚执行的准确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下一步,台江区检察院将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扛牢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送 | 台江区委政法委、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 |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兰宁、赵庆子

审核 |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程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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