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晚会刚刚结束,但是民众觉得很不过瘾。真的好希望“天天都是315”,或者说“一天管一年”。2025年的晚会,对于民众的信息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低劣商品关注越来愈多,其实都是对于民众的权利侵害。


民法典实施好几年了,其中1034条也明确也说明: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在处理个人信息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个人信息权益。为了配合保护,我国的刑法第253条对应设置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律都很健全了,但是最近几年,为何收到的骚扰电话、营销短信不见减少呢?

其实民众也有着明确的清晰感受,我们的个人隐私信息已经被很多机构和公司偷取,否则每天是收不到那么多骚扰电话和营销短信的。但是民众无可奈何,只能选择与这些骚扰共存,来了电话不接,来了信息不看。仔细想想,这些公司为什么如此肆无忌惮的偷取个人隐私信息,并且进行贩卖和使用呢?


那么看看315晚会上曝光的几个案例,就会发现他们对于法律是没有敬畏之心的,也将侵犯个人信息当作了牟利的有效手段。只不过要么是包装在现代科技之下,打上一层数据合法的外衣,要么就是偷偷摸摸内部使用,之后赶快收回。

一.那么宣传可“精准获客”的商业工具,其实就是使用各种爬虫软件,窃取或者偷取金主想要接触的潜在客户,他们包装成“精准的获取到目标人群”。在得到隐私信息,包括手机号码之后,商家直接联系用户,推销产品或者服务。

一个偷取数据的爬虫软件就能实现这些目标,其实在2021年公安部门针对网贷行业的爬虫软件公司就进行了一次集中性的抓捕。但是3年过去了,沉渣再起,他们还有着一些耳闻能详的大用户,例如一些莆田系医美,他们就是使用这些软件精准的找到潜在用户,并且持续的发短信和打电话进行诱骗。


一.直接开展业务合作,将合法获得的个人信息,非法利益转移给其他公司或者个人。典型案例就是记者卧底保险公司,成为派驻到银行网点的代理人。银行就会每10天给保险人员一批名单,让他们穿着类似的银行服装,假冒银行工作人员,供他们给银行客户打电话,进行哄骗式营销。

那么为何这种侵害个人隐私的行为,不见有效减少呢?总结下,就是3个原因;

一、刑法第253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过在实践中,刑法中已经对个人隐私侵犯行为入刑了,但是现在执行的可能还不是很严厉。像这类爬虫偷取信息的公司,如果按照3年前大家网贷爬虫公司的做法,从老板到责任人都顶格刑事处理,顶格罚金,他们还敢顶风作案吗?其实不但可以追究这个罪名,有可能还引发的诈骗罪等等都要连带追究。


二、购买和使用侵犯个人隐私信息的公司,是不是也要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呢?一口气就买几十万条,几百万条信息,不但侵害个人隐私,而且还可以涉诈等等多项罪名。依法追究顶格处理,也一样能受到法律的震慑作用。就以莆田系医美公司收到那么多举报投诉也查证那么多违法,为什么他们仍然能够在全国到处开花呢?
三、帮助他们实现触达客户的现代通讯媒介,是不是要重新思考管理问题呢!对,说的就是那些虚拟号码。当年出现虚拟号码这么一个号段呢,是为了一些集团公司做客户服务的。现在最终的用户都是什么?催收团伙、虚假营销团伙,针对如此严重问题的虚拟号码,我们是不是应该有进一步的管制呢等?是不是应该整体取消呢?

其实分析下来,解决问题也不难,难的是否下决心?他们是否愿意这样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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