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之春”美术作品展,作为上海画坛历史悠久的“老字号”美术双年展,自1981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22届。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积极响应新时代国家对文艺创作的要求,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上海市美术家协会、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共同主办第23届“江南之春”美术作品展。本届画展将继续面向长三角征集佳作,以此深入挖掘江南文化地域性和历史性内涵,体现其独特魅力和时代价值,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展现群文美术事业繁荣与创新。
01
展览信息
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上海市群众艺术馆
上海市美术家协会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馆
协办单位:
江苏省文化馆
浙江省文化馆
安徽省文化馆
展览时间
2025年6月27日-8月8日
展览地点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馆
(牡丹江路1760号)
02
征稿要求
(一)作品内容
作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新时代中国精神,反映新时代江南风貌,展现丰富多样的江南文化,展览鼓励围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重大主题,深挖上海红色资源文化富矿,聚焦上海“人民城市”建设以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事件、重要人物和重要成就,创作一批展现文艺工作者使命担当,彰显东方视觉精神的优秀作品,为上海建设习近平文化思想最佳实践地贡献力量。
(二)作者范围
画院、油雕院专业创作人员以及高等院校美术教师除外,年满18周岁在沪学习、工作、生活的美术从业者及爱好美术的群众均可参加。
(三)作品种类及尺寸
1.作品种类:农民画、年画、传统版画、月份牌、漫画、连环画、剪纸、刺绣、竹刻、漆画、综合材料等约占展览比重的65%,其他画种约占展览比重的35%。
2.作品尺寸:连装裱配框不超过高1.8米、宽1.5米。
(四)征稿方式及投稿方式
本次展览初评投稿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作者可向宝山区文化馆投稿(限交一幅作品)参加宝山区组织的初评评选,同一作者不得一人往两地投稿。
作者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电子投稿通道,投稿作品电子文件及相关资料用于评选审核,请将作品进行拍摄,(照片精度不小于300DPI,文件量不大于5M,限交一幅作品)参加初评与复评。待复评完毕,我馆将统一通知作者送交作品原件进行终评,作品由我馆统一装裱。
截稿时间:4月10日
投稿指南
上下滑动可查看内容
(五)展览评选及奖项设置
上海地区将评出一等奖4件、二等奖8件、三等奖12件、优秀奖16件,入选80件左右。
(六)作者待遇及其他
组委会将对参展作者、作品进行审查,投稿作者应符合参展条件,作品应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代笔、抄袭他人、复制自己的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选送单位和作者负责,并取消其参展资格。
所有入选作品结集出版,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一册。
上海地区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具备申请加入上海市美术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大赛组委会享有作品出版、宣传权利,凡参赛者均视作认可上述条款。
具体退稿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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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思源
资料:宝山区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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