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零添加”!两项食品标识、标签新规发布。
3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9项标准修改单,其中禁止预包装食品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的规定,直击当下食品市场痛点。
在消费升级的当下,“零添加”概念被不少企业当作营销利器,引发激烈市场竞争。然而,这一概念实则模糊不清。例如,千禾味业旗下号称“零添加”的酱油,却被检出微量重金属镉,令消费者对其“零添加”宣传的合规性产生质疑。
实际上,企业所谓的“零添加”,可能仅仅意味着生产过程中未额外添加,无法涵盖食品本身及原料供应商加工时的添加情况,极易误导消费者。
此次新国标明确禁用“零添加”等用语,旨在纠正市场乱象,让消费者不再被这类模糊宣传误导,引导消费者依据食品配料表和营养标签,科学理性地选择食品。
同时,新规还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在日期标示方面,要求预包装食品直接以到期日形式标示保质期,超6个月保质期的食品可不标生产日期,方便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的最佳食用时间。
在标签标注上,全面提高文字与背景对比清晰度及字体高度,禁止标注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内容。此外,新规还在国际上率先推广食品数字标签,消费者扫码即可获取详细食品信息,为选购提供更多便利。
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新规的出台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它不仅让食品标签标识更加规范、清晰,让消费者吃得明白、放心,也将有力推动食品行业摒弃不良营销手段,朝着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编辑: 黄艳琳
责编: 赵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