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审判进乡镇

醉驾治理不松劲


为持续深化湟源县酒驾、醉驾案件治理推进会精神,不断推进酒驾、醉驾案件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确保“醉驾”型危险驾驶罪警示教育工作长期有效开展。近日,湟源县人民法院在湟源县申中乡对四起“醉驾”型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巡回审判,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干部代表、村民代表等100余人旁听了庭审。

巡回审判“零距离”


此次活动旨在通过“庭审现场化、普法零距离”的方式,压实社会责任,凝聚政法合力,推动形成“党委领导、多方联动、全民参与”的酒驾治理新格局,为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湟源、法治湟源提供坚实保障。

庭审现场,湟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适用速裁程序依法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4起危险驾驶罪案件。法官严谨细致地对案件事实进行调查,清晰阐释法律条文和判决依据。四名被告人当庭分别处以拘役一个月十五日至二个月十五日不等刑罚,并处一千五百元至二千五百元罚金。

现场普法“面对面”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案为鉴,现场宣讲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向在场群众详细阐释了血液酒精含量认定标准、从重处罚情节以及“饮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的法律底线。针对部分驾驶员存在的“隔夜酒不算醉”小区内短途驾驶无妨等认知误区,法官结合本地真实判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酒驾醉驾对个人征信、家庭及公共安全的严重危害,强调“侥幸心理就是危险源头”的安全警示。活动现场,湟源法院干警还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反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知识及邪教防范常识等问题,通过“问答+案例分析”形式进行了立体化普法,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切实推动“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实效,为构建平安湟源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下一步,湟源县人民法院将以“法治筑基、平安护航”为使命,以实质性预防犯罪为目标,持续深化酒驾醉驾综合治理工作,将酒驾、醉驾预防治理工作与各乡镇法治建设和各有关单位职能工作相结合,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主动延伸法院审判职能,逐步形成以效果为导向的联防共治工作体系,实现“醉驾”案件逐年下降。

来源:湟源法院

编辑:苗 艳

审核:冯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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