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无人机“黑飞”(未经登记飞行)不仅会扰乱生产、生活秩序,甚至会造成影响航班正常起降等严重后果。近日,北京房山警方查获两起使用无人机“黑飞”违法违规案件。
3月8日下午,房山公安分局青龙湖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青龙湖镇北车营村谷积山附近有人操控无人机低空飞行。房山警方立即开展工作,当场查获使用无人机“黑飞”男子陈某。经询问,陈某对其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放飞无人机的行为供认不讳。
3月9日晚间,房山公安分局拱辰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拱辰街道昊天公园附近有人操控无人机低空飞行。接报后,房山警方立即开展工作,当场查获使用无人机“黑飞”男子乔某。经询问,乔某对其未经空管部门审批擅自放飞无人机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房山公安分局分别对陈某、乔某二人作出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监管服务有关公告》,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可通过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网址为 https://uom.caac.gov.cn,以下简称“UOM平台”)进行查询。未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内实施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通过UOM平台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经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批准后方可实施。
警方提示广大市民和在京单位自觉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配合民航、公安等部门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开展管理工作,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空中秩序和公共安全,携手守护首都蓝天。
编辑 彭冲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