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曹苗/文图
近日,镇平县人民法院创新运用“行政撤诉+司法确认”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用人单位提起的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补偿事宜达成案外调解协议,并通过司法确认方式确保合法权益及时兑现,用人单位撤回行政案件的起诉。这是镇平县法院首次将民事审判中的司法确认运用到行政审判,促成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2023年8月,李某在某公司工作期间左手被包膜机带入机器,导致中指离断伤。后经李某申请,镇平县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5月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李某所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用工单位对认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发现,本案的矛盾争议焦点并非第三人李某是否构成工伤,而是该公司与第三人就具体赔偿数额无法达成一致,若无法妥善解决本案,双方因工伤具体赔偿问题会再次进行诉讼,从而增加诉累及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工伤认定案件虽不能调解,但考虑到原告提起诉讼的目的是为解决李某受伤后的民事赔偿问题,承办法官在了解到该公司和李某均存在调解意向后,多次从双方诉累、工伤认定、诉讼风险等方面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双方就补偿金额达成初步意见。但双方对协议的履行互不信任,为了解决当事人后顾之忧,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一次性解决,承办法官随即引导双方将调解协议直接申请司法确认,若公司不能按协议约定履行,则李某有权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依据双方当事人的共同申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作出司法确认后,用人单位撤回行政诉讼,各方之间的行政争议和潜在民事纠纷得以一并化解。
今后,镇平县法院将充分发挥行政诉讼定纷止争的职能,继续完善并运行好“行政撤诉+司法确认”模式,减轻当事人诉累,助力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跑出“加速度”。
【编审:赵勇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