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关于付某、李某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2024年6月5日,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依法对付某、李某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调查取证、人员审查、投资人报案、涉案资金追缴等工作正全力开展。为进一步查明案情,依法打击犯罪,保证该案能顺利的移送起诉、审判,现就投资人报案、从业人员配合调查等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期间,通过威海中管汇商贸有限公司(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新威路128号27一层)参与投资的利益受损群众,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到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因逾期未报案,导致未被审计确权,影响个人权益的,后果由其个人承担。避免因未登记而影响本人合法权益,之前已向公安机关登记的请勿重复登记。
二、投资人报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案书(需写明每次投资的时间、地点、金额、收益、业务员姓名电话等信息)或个人陈述笔录;
2、投资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资合同、确认书等复印件;
4、投资时使用的银行卡复印件;
5、银行流水原件(含投资记录、收取本金、利息的记录);
6、其它报案材料(宣传资料等)。
以上材料复印件及银行流水需逐页签名、按手印。
三、公安机关正告威海中管汇商贸有限公司的从业人员,及时主动向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说明情况,并全额退还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违法所得(包括佣金、提成、绩效等款项)。根据法律规定,对于涉案人员积极配合、主动退赃退赔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退款时注明退款人详细信息,以便确定退款人。拒不退款及不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广大投资参与人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不信谣、不传谣,通过合法途径,理性反映诉求。
特此通告!
登记报案地点: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联系人:王警官 段警官
联系方式:0631-5232921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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