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关于启动森林火灾防范应对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区)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清明将至,全市气温快速回升,多晴少雨,大风天气频繁,叠加春耕用火、清明祭祀、旅游踏青高峰,森林火险形势严峻复杂。根据《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启动森林火灾防范应对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皖森防指〔2025〕1 号)文件精神,经综合会商研判,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决定于2025年3月24日10时,启动铜陵市森林火灾防范应对四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清明节前后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和全市清明前后森林火灾防控工作安排部署,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和物候特征,强化监测预警,严格火源管控,视情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逐级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紧盯重点区域、重点路口、重点人群,加强宣传警示教育。严格应急值守,强化应急准备,刚性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信息报告和扑火指挥“十个严禁”、扑火安全“十个必须”要求,切实做到火警早发布、火险早发现、火情早处置,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县(区)要按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求,迅速开展分析评估,及时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并根据响应等级落实响应措施。
铜陵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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