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干争春早,执行正当时

3月26日

安溪法院组织开展

春季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15名执行干警整装集结

按既定路线奔赴执行现场

以雷霆之势拉开本次专项行动序幕





下面,一起随小编来看看执行精彩瞬间吧


《被执行人追踪记》之跨市执行强发力!

在何某与李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李某于2020年7月起陆续向何某购买沥青拌合站的回收粉,但多次拖欠货款未付。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但李某未能主动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还款义务,何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本次专项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在得知被执行人李某的行踪后,立即奔赴漳州市长泰区依法将李某强制拘传至安溪法院。



在法院执行和解中心,执行法官对李某进行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李某当场支付货款172481元,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涉企破局记》之执前和解见成效!

在执行一起涉企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中,因本案符合“执前和解”条件,执行法官立即启动执前和解程序,并通过执行保全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促和解,多次与被申请人联系沟通,告知其若在执前阶段主动履行,将避免执行强制措施造成的信用影响,并可免交执行费。

在执行法官的的耐心沟通下,被执行人表示相关款项还未到账,并非故意拖欠工程款,并自愿签署承诺声明,保证在3月31日前将款项汇入申请执行人指定账户,申请执行人同意先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措施,案件达成执前和解协议。


最终,被执行人提前将款项300余万元汇至申请执行人指定账户。为表示感谢,申请执行人送来“执前和解高效执行,司法护航企业发展”的锦旗一面。

《排除妨碍记》之刚柔并济巧执结!

在厦门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安溪某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汽车公司和物业公司于2022年8月21日签订了《展览展示服务合同》。但合同签订后,物业公司拒绝交付商场1F层停车场地。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带队前往涉案地下停车场开展现场查勘工作,并向物业公司发出《责令限期排除阻碍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整改义务,否则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随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对排除阻碍行为和经济损失金额进行调解协商,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在本次专项行动中,执行法官回访涉案地下停车场,场地已顺利腾空,案件成功排除阻碍行为,物业公司赔偿汽车公司经济损失453340元,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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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专项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3人,查封房产5处,扣押车辆2辆,张贴敦促履行公告64份,促成执行和解7件,执行完毕4件,执行到位金额39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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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来源:执行局 陈晓雪

本期编辑:融媒体工作室 唐巧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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