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作出重大部署。

《决定》强调,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这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积极应对老龄化、少子化问题的关键举措。从长期来看,通过努力保持适度生育水平和人口规模是最根本的目标。促进生育率向更可持续水平的回升,既不是不可能实现的任务,也不是轻而易举便可以达到的目标。因此,作为一个战略目标,推进实现的过程中既要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感,适时、及时出台相关的政策,也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付出长期的努力。根据人口统计规律,总和生育率为2.1,是一个保证人口发展可持续的更替水平生育率。从世界各国先例来看,生育率在较低的水平上长期徘徊之后,通常难以再回升到更替水平。不过,促进总和生育率向这个方向尽可能靠近,或者在目前水平上有明显的提高,应该成为政策努力达到的目标,以此保持我国人口资源环境关系更加协调,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加巩固,综合国力进一步稳步提升。

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时期,人口工作着眼于“管”和“限”,较多采用的是行政手段。 以促进生育率向适度水平回升为取向的人口工作,在出台了一系列优化生育政策的“放”的举措之后,需要更加注重引导和激励。 这要求政府、社会、家庭之间形成激励相容、治理协同和推动同步的局面。 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就是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战略重点,从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着眼和入手,以系统统筹、激励引导的方法,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促进家庭生育意愿与社会适度生育率最大限度的相容。 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的任务要求来看,《决定》按照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覆盖要求及顺序,围绕降低“三育”成本,部署了一系列重大举措。 一是建立生育补贴制度,在目前各地普遍做法的基础上,整合各种补贴形式,逐步提高补贴水平,并且与生育保险覆盖范围的扩大协同推进,形成广泛覆盖的家庭育儿支持基本制度,提高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公共化水平。 二是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扩大辅助生殖技术服务资源,完善母婴健康、生殖健康和儿童健康服务体系。 三是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包括制定产假、育儿假、陪护假、哺乳假法规和管理办法,创造育儿友好的就业和社会环境。 四是加大个税抵扣力度,具体办法可以从提高抵扣的照护婴幼儿年龄和提高抵扣比例两方面发力。 五是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增加普惠性服务的战略性投入,加大对家庭婴幼儿照护支持和早期发展指导,完善家庭育儿支持服务体系,推动统筹配置0—6岁育幼服务资源,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育服务、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辅导读本》)

来源:共产党员网

初审:李佳月

复审:魏兴瑶

终审:孟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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