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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福建省长汀县三洲镇张坊山场绿意萌动,新补种的木荷、马尾松幼苗在春雨中吐露新芽。曾经的焦土坡地,如今已遍布生机。“去年至今,我和家人在这里种了3000多棵树苗,现在看到它们抽枝展叶,就像看到了希望。”因失火罪被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张某正向法官介绍补种复绿进展情况。这一幕,正是长汀法院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的鲜活写照。近年来,该院持续升级生态司法“三三”工作机制,以法治为犁,深耕生态沃土,为长汀播撒绿色未来。
严惩修复并举 司法守护有力度
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长汀法院坚持“惩治与修复并重”理念,既利剑高悬震慑犯罪,又以司法温情推动生态重生。2023年以来,该院审结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生态刑事案件41件,被告人主动缴纳生态修复金20余万元。该院还根据季节特点,发出“春季复绿令”、“秋季管护令”,责令被告人在案发地补植树苗、管护山林,让司法判决与生态修复同频共振。
在一起滥伐林木案中,被告人邱某等人非法采伐林木导致山体植被破坏较严重。判决后,法院联合林业部门启动“补植复绿”专项行动,督促其补种苗木2000余株,并同步开展土壤修复工程。“每棵树苗都是对自然的赎罪,我再也不敢心存侥幸了。”邱某在植树现场感慨道。
此外,该院通过判令企业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建立“补种保证金”制度等方式,在民事案件中强化生态优先理念,实现“判决落地、青山再起”的治理效果。
创新修复机制 精准施策显担当
春水初生,汀江两岸柳色新。长汀法院探索的“河长制保责监督”模式正为流域治理注入新活力。在某养殖公司以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超标废水而被环保部门处罚的非诉行政案件中,该养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法院的释法说理下,不仅主动履行了缴纳罚款义务,而且主动担任“护河志愿者”,联合河长办开展汛前清淤、普法宣传。这一“修复+管护”模式,成为当地水生态治理的典范。
值此植树节来临之际,该院开展“司法护绿”专项行动,构建“林、水、土”立体修复网络:涉林案件推行“补种管护双责制”,水环境案件采用“生态补偿增殖放流”,土壤污染案件实施“春耕复垦计划”。
近三年来,长汀法院已督促被告人修复林地180亩,联合相关部门或督促被告人放流鱼苗2万尾,责令被告人清理污染土壤30亩,让受损生态焕发春日生机。
协同共治聚力 织密生态防护网
生态保护需众手栽绿,长汀法院深谙此道。2023年以来,该院联合武平、上杭等法院启动“汀江流域护绿行动”,建立跨域执法协作机制,开展联合巡河、山林防火督查10次,共护“客家母亲河”碧水长流。同时,与县林业局、环保协会签订《生态修复共建协议》,推动“补植复绿”工程向重点生态脆弱区延伸,确保司法修复与自然生长同向发力。
此外,该院成立生态法务联络队,深入到乡镇、社区,架起司法与行政执法的“绿色桥梁”。植树节前夕,联合林业部门开展“法治护林”宣传活动,通过组织义务植树、发放生态法律手册、开展法律讲座等方式,以“司法蓝”引领“生态绿”在长汀扎根蔓延。
法治润物无声 厚植理念入民心
“现在开庭!”植树节前夕,长汀法院将巡回法庭搬进“汀江源头”的长汀县庵杰乡涵前村。被告人陈某因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受审,百余名村民现场旁听。法官结合案情讲解刑法、森林法等,发放“植树护绿法律指南”,提醒群众“毁林一寸,问责千钧”。村民老李听后深有感触:“以前觉得砍几棵树是小事,往后我得守护好这片绿,给后代留座金山银山!”
为让生态法治理念春风化雨,该院以植树节为契机,开展“法治护绿宣传月”活动:组织法官进校园开设“生态法治课堂”,通过模拟法庭、树苗认养等活动,在青少年心中播撒绿色法治种子;利用微信公众号推出“以案释绿”专栏,发布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等典型案例。春日的长汀,法治与生态共生的理念正随着新绿恣意生长。
从荒坡披绿到汀江漾碧,从司法严惩到全民共护,长汀法院以法治为锚,稳驭生态保护之舟。三月暖阳下,长汀的每一株新绿都在诉说着司法与自然共生的故事,为“美丽长汀”绘就一幅生机盎然的春之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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