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碧水青山
共建美好家园
永定法院开展“进林湖·护绿”行动
今年是第13个“世界森林日”、第33个“世界水日”、第38个“中国水周”,连日来,永定法院村居法官组成的法治护卫队联合林业局、森林消防大队等部门到洪山镇、王寿山、龙湖开展“进林湖·护绿”行动,以实际行动筑牢绿色司法屏障。
法护碧水清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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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郭华珍专委带队前往洪山镇矿山生态恢复补偿暨水土保持实践基地,实地查看了“永定红”石材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工业废水排放情况,据了解,该园区使用“零排放”废水100%循环,实现了“红色石材,绿色开采”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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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7日,永定法院联合河长办前往龙湖,开展巡河护绿活动,实地调研龙湖水污染治理及水域增殖放流情况,双方共同探讨如何规范非法垂钓、围湖堵坝等监管问题的解决办法,助力水域生态修复。
随后,法院干警和河长办工作人员向来往游客发放水资源保护宣传手册,进一步提高群众水资源保护意识。
法护青山翠绿
为落实“生态司法+碳汇补偿”修复机制,3月19日,永定法院联合林业局前往王寿山调研并回访生态修复情况,双方就近期涉林案件中的共性问题探讨解决方案,法院干警向林业局工作人员就王寿山野生动植物保护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随后,法院干警们来到洪山镇集市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典型案例,向来往群众深入浅出地讲解非法捕猎、贩卖保护动物以及破坏保护植物的严重后果,进一步提高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
此外,法院干警还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森林防火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向家长、留守老人、儿童发放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单,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形象的案例,普及火灾预防、火灾报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让大家直观了解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永定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以保护为要,修复为本,严厉打击涉生态刑事犯罪,2024年以来,共审结16件涉生态刑事案件,其中1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刑罚,充分运用“生态司法+碳汇”机制引导当事人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12.4万元、碳汇补偿金2.35万元,实现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与落实生态修复机制的双重目标。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下一步,永定法院将始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四进四护”行动为抓手,坚持生态司法,以修复生态为主,惩罚犯罪为辅,让绿色更加浓郁、让蓝色更加清澈,不断以生态的“含绿量”来增强发展的“含金量”!
供稿:李 英
编辑:蓝秀华
审核:李汉臣
监制:阙哲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