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凌晨2时30分,当大部分市民还在熟睡之时,一名男子在柳南区西堤路南车渡码头偷偷潜水电鱼。男子以为无人发现,却不知被“天网”拍得一清二楚,市水上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与公安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将电鱼男子人赃并获,这也是我市今年进入禁渔期以来查获的首例非法捕鱼案件。
“进入禁渔期,水上执法人员24小时不间断巡逻,发现非法捕捞,立即处理。”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一大队三中队分队长张昌龙介绍,3月20日凌晨,他们接到公安部门提供的线索,称“天网”拍到有人在南车渡码头潜水电鱼。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看到当事人是一名男子,已被民警控制,一辆黑色的汽车停放在路边,尾箱内装满了渔获。
男子指认渔获物。
经询问,男子对自己非法电鱼的事实供认不讳,表示电鱼抢是从某网络平台上购买的,电鱼的目的是自己食用。随后,执法人员和民警依法收缴当事人使用的一把长约1.6米的电鱼枪、鳜鱼7条约3.34千克、潜水设备一套。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侦办。
执法人员缴获电鱼枪。
进入禁渔期以来,我市水上执法部门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3月14日,执法人员在鱼峰区九子岭公园河段隐蔽位置收缴违规拦河渔网一床。经现场测量,渔网长达12米,网眼小于3指,大小鱼通吃,严重破坏河道生物多样性。
执法人员缴获的渔获物。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办法》,在内陆水域,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格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最高将面临一万元的罚款。
执法人员在九子岭公园河道缴获的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