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徐汇区的老王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确认他与林女士于2024年3月1日登记的婚姻无效。这次婚姻并不是两人的第一次婚姻,老王和林女士的婚姻之路颇为曲折。

老王今年72岁,林女士54岁 ,两人于90年代认识,2009年5月22日登记结婚。可早在2021年4月26日,老王就曾起诉离婚,双方于2023年6月28日经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在判决书中,林女士自述老王患有精神分裂症,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矛盾的根源主要是房产利益纠纷。两人婚后未生育子女,而林女士与案外人育有一子。

2023年12月13日,法院判决老王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之后指定老王的儿子小王为其监护人。老王称,离婚后林女士为争夺财产,不仅藏匿他的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还收取他承租商铺的租金,两人反复争吵,导致他2023年两次脑梗住院,最终被鉴定为无行为能力人。此外,老王还透露,在他住院治疗期间,林女士将其偷偷带离医院,并多次以满足其生理需求为条件,要求老王对其言听计从。


老王想起诉婚姻无效被驳回,图为老人背影(资料图/图文无关)

2024年2月26日,一则《关于房屋征收不得实施相关行为》的公告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老王的房产被列入了征收范围。老王表示,林女士为了争夺征收补偿利益,实现为案外人儿子买房的目的,于2024年3月1日哄骗并带走自己,向婚姻登记处隐瞒他无行为能力的事实,办理了结婚登记。老王称自己当时对于爱情、婚姻、配偶、结婚的后果,及其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结婚而发生重大变化等,是没有认知和判断能力的。就在几天后,林女士将监护人小王赶出家门,自己强行居住。

老王认为,再次结婚时自己已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辨认自身权利义务,没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因此这段婚姻应被判定无效。

然而,林女士在法庭上坚决不同意老王的诉讼请求。她辩称,办理结婚登记时,自己对老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状况并不知情,婚姻登记机关也未发现老王存在行为能力异常的情况,整个登记过程合规合法,不存在刻意隐瞒行为。林女士还强调,复婚后在她的照顾下,老王的身体和精神状态逐渐恢复,生活质量明显提高。此外,她指责小王试图通过诉讼手段获取老王的财产利益,尤其是拆迁补偿方面的利益,这一行为在道德和法律上都应受到谴责。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而本案中老王和林女士的婚姻并不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情况。此外,我国法律并未将无民事行为能力作为婚姻无效的法定要件。


法院驳回了老王的诉讼请求,图为法槌(资料图)

最终,法院驳回了老王的诉讼请求。

看看新闻记者: 施亚娟 编辑: 赵祎韫 视频编辑: 施亚娟

延伸阅读

男子与大16岁女友同居31年,女方离世后他被赶出家门

刘先生和女友同居了31年,一直没有扯结婚证。今年1月,女友突然因病去世。刘先生说,到头来,自己只收获了一场空!因为他不仅失去了挚爱的女人,也失去了应得的财产。



图为51岁的刘先生

在重庆北碚区复兴街道的一个安置房小区,51岁刘先生说,1994年,20岁的他和大自己16岁的万女士相识相爱。当时,万女士告诉他,自己和丈夫的感情已经破裂,各自都找到了新的伴侣,但因为大姐的反对,她无法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无法和刘先生办结婚手续。

刘先生说,他和万女士一起开过餐馆、茶楼,还卖过卤菜。有了积蓄之后,两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两套商品房,和一套安置房,还买了两辆车,但是这些资产都写在了万女士的名下。

刘先生也没太在意,就这样相安无事过了三十年。1月27日,67岁的万女士突发脑溢血,离开了人世,也没有留下任何遗言。前段时间,刘先生突然发现,两辆车被万女士的儿子唐先生卖掉,房子也过户到唐先生自己名下。随后,唐先生还给刘先生下了逐客令,要求他搬离目前居住的安置房。

对此,田小江律师认为,刘先生和万女士是一种同居关系。如果万女士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和刘先生以夫妻名义生活长达31年,女方就涉嫌重婚。现在,刘先生对于遗产的处置,产生了异议,就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刘先生主张,房子车子是共同出资购买,就需要刘先生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才能达到分割财产的目的。在了解了律师的说法之后,刘先生表示,将收集相关证据,走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