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靖江一司机在雨天转弯进入直行道路时,

未仔细观察路况,

妨碍了直行的电动自行车正常通行,

在未有接触的情况下,

依然引发了交通事故。

经交警认定,

双方车主均需承担责任。

事发当天,交警接到报警称,在靖江七圩港西路万都五金城西门路段,一汽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


民警经过现场勘察并查看路口监控视频后,还原了事故经过。当天早上7:48,孙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七圩港西路由南向北行驶,行至七圩港西路出新洲路北侧约200米处时,遇汪某驾驶汽车从万都五金城西门由东向北右转弯。孙某避让不及,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因当天雨天路滑,电动自行车摔倒滑行时,碰到了汪某汽车前部。事故导致孙某受伤。

事后,交警认定,汪某驾驶汽车转弯时未仔细观察路况,车辆占据半幅非机动车道,妨碍了直行电动自行车的正常通行;当天雨天路滑,电动自行车车主孙某遇紧急情况操作不当。两车虽未发生直接碰撞,但双方车主负事故同等责任。

▍文章来源:智慧靖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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