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浦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机动大队副大队长倪嘉辉在政法路进国定路南约30米处,发现一起非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执法初期当事人情绪激动且不愿配合执法,存在较大的负面情绪。民警通过将近一小时耐心的释法说理成功说服当事人,使其理解民警执法初心并接受处罚。最终当事人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和“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上人员”的违法行为,罚款60元。(东方网•纵相视频 蔡黄浩 孔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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