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会泽一商贩为了防止腌制的腊肉制品生蛆,用“敌敌畏”喷洒在腊肉上被判了2年零4个月,退缴违法所得7400元,并处罚金22万元。当人们看到被查扣的肉制品数量达到惊人的2千多公斤的时候,不得不心惊肉跳,也没法不心惊肉跳,美味的腊肉混着农药吃进肚里,却没想到有可能要老命的是黑心的同类,喷的是“敌敌畏”,熏黑的却是良心。
这名叫彭某某的商贩以1500元每吨的加工费接受周某某及彭某的委托,在自家冷库为他们加工制作腌制腊肉、火腿、猪脚等猪肉腌制品,腌制完成后准备运往巧家县售卖。不过彭某某在制作过程中动了坏心思,为了防止腌腊制品被蚊虫叮咬和生蛆,便将“敌敌畏”稀释后喷在肉制品上面,而“敌敌畏”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是被明令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属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人的贪婪本性如果没有有效的制约终究会成为魔鬼,见利而忘义大约也是家常便饭,明知不可为而之更是胆大妄为,不过最终还是被反噬,彭某某也不例外。在2024年6月,当地相关部门从彭某某腌制的腊肉制品中提取的7个样本中均发现了“敌敌畏”成分,在2024年11月将案件移交给会泽办理后,当地对彭某某腌制的猪肉制品进行了提取、扣押,扣押了火腿2309.6公斤、猪脚89.6公斤、五花肉222.6公斤,数量虽然不是太大,但检测结果却令人震惊。
在送检的42个样本中,有29个样本检测出“敌敌畏”成分,有13个样品低于定量限未检出,这么多的肉制品如果被送上了餐桌,造成的后果和危害可想而知。或许彭某某在稀释“敌敌畏”的时候凭的也是一种感觉,或许往腌腊制品中喷“敌敌畏”早已成了他的制作工艺,至于食用者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危在他眼中只是一种儿戏,也根本不在考虑之中,哪有白花花的银子让人馋。
对制作贩卖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历来都是严厉打击的重点,也是人们的共识,甚至认为坐就要把牢底坐穿,罚就要罚得倾家荡产,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果连吃的都不能保证安全,那就没什么安全。彭某某的行为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2年零4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2万元,退缴违法所得7400元。
利欲熏心,唯利是图,将食品安全当成儿戏,彭某某受到这样的处罚实属活该,至于惩罚轻与重的问题法律自有公断。同时也告诫许多的食品从业者,千万别把食品安全当成儿戏,甚至知法犯法,只有人人筑起食品安全这道防线,人人才是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