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已经是深入人心的驾驶人常识了。

可是,

有的人心怀侥幸,

喝了酒而且还喝醉了酒,

竟然还敢开车,

以致发生“连环撞”事件,

付出的代价实在是够大!


“你们快来处理,几辆车撞在一起了!”3月5日21时许,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事故处理值班民警赶到事发现场,在城区西山路段粤桂花城路口,发生了一起车辆连环相撞的事故。经调查,杨某某驾驶一辆桂L1***3号牌小型轿车,沿北江大桥驶往城区方向,途经粤桂花城红绿灯路口时,杨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失控加速,连续撞上了正在等待红绿灯的粤EB***9号牌、桂AX***3号牌和桂RZ***5号牌两辆小型轿车和一辆中型面包车。事故导致四车及路侧护栏受损,现场一片狼藉,车辆受损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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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肇事车辆


受损车辆



所幸的是,事故中并未造成人员伤亡。民警前来处置时,发现杨某某身上酒味明显,随即对其进行了呼气检测,结果高达22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目前,杨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经查,杨某某醉酒驾驶机动车引发交通事故并负全责。"桂平交警表示,杨某某除需赔偿事故造成的全部财产损失外,其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同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刑事追责。

这一起事故也再一次告诫广大驾驶员:务必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安全提醒,严守交通安全法规,做到平安驾驶、文明驾驶,才能够确保道路上的平安。

图文:桂平大队

采编:甘 霖、李良意

责编:莫清清

审核:刘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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