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晚上20时10分左右,长沙芙蓉交警五中队在高家坡双杨路口开展“护安全、清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牌照为湘A9****黑色越野车停在路口等红灯,前方绿灯亮起后,该车却毫无动静。
五中队指导员李正午迅速上前查看,只见驾驶人斜坐在座位上似乎已经睡着了。当民警拉开车门时,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鼻而来,初步判断驾驶人涉嫌饮酒后驾驶车辆。
通过询问,驾驶人涂某(男,45岁)承认自己当晚在星沙与朋友聚餐时喝了酒,之后独自驾车回家。在等红灯时,因酒精上头不自觉睡着了。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涂某体内酒精含量高达 259mg/100ml,已远远超过醉酒驾驶的标准,属于严重醉酒驾驶行为。随后,民警依法将涂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如果涂某血液检测结果达到醉驾标准,除了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追究其刑事责任外,他还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长沙交警提醒:酒驾醉驾危害极大,驾驶员在饮酒之后,由于酒精的麻痹作用,其视觉、触觉等感官能力大幅下降,无法准确判断风险隐患,也无法采取正确应对措施。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亲朋好友欢聚时刻,必须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 通讯员杨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