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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三元区人民法院化解了一件长达十年的老案!
十年旧案未履行,终本不终权
2014年9月1日,申请执行人吴某甲与被执行人吴某乙、叶某等人达成民事调解,调解书确定吴某乙尚欠吴某甲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吴某乙同意于2014年12月30日前还款50万元,2015年6月30日前还款50万元及利息,叶某等人对以上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因吴某乙未按期履行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吴某甲于2015年3月12日向三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核查,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2015年9月11日,三元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历任承办人始终未放弃对该案的执行。
终本清仓进行时,老案再执行
2024年最高院部署开展终本清仓行动,三元法院将该案纳入清仓范围,积极探索终本清仓工作方法,通过加大查人找物力度,多方收集线索等方式促进老案化解。执行法官联系到申请执行人吴某甲,得知被执行人叶某近几年开了一家养猪场,经营得有声有色。干警到养猪场现场、农业局畜牧站、税务部门等多处调查了解,发现猪场属于叶某名下公司所有,强制执行公司财产并不妥当。故重新查找了被执行人吴某乙、叶某的下落,多次查找均未有结果。
上门传唤促履行,暴力拒执行
2024年3月14日,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吴某甲的线索反馈,立即冒着暴雨天气前往叶某居住地址,找到叶某本人。叶某表示其为本案担保人,于是电话通知主债务人吴某乙过来一起协商还款事宜。吴某到场后,二人给申请执行人打电话商量分期还款方案,未能达成一致,干警遂准备传唤二人到法院。叶某认为自己是担保人,不愿意前往法院,干警多次劝说无果后决定对其强制传唤。期间叶某反抗,导致干警受伤,考虑到叶某情绪激动并具有危险性,干警依法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叶某和吴某乙传唤至法院。
强制拘留威慑,双方终和解
因叶某对抗执行,行为恶劣,法院拟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面对“蹲号子”的压力,叶某表示愿意还款,并且承认错误。干警对叶某开展训诫:“诚信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当你们不守信用被强制执行时,诚信已经上升为法律义务。”叶某主动手写悔过书,书面向法院承认暴力抗拒执行的错误。吴某乙与叶某当场转账共16万元至吴某甲账户,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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