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记者 张雪冬摄

人民网呼和浩特3月21日电 (记者 张雪冬)3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召开自治区实施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一周年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三处处长李娜就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方面有哪些好的做法和成效回答了记者提问。

李娜介绍,一直以来,三级行政复议机构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为着力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作用,严格依法纠错,将问题传导给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传导给主管机关,力争“办理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行”。

一是加强个案监督。聚焦纠正行政执法领域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切实规范涉企执法,采用“前提示”+“后抄告”的模式,教育引导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督促部门加强自上而下的执法监督,加大对履行文书的监督力度,推动行政执法部门整改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类案规范。全面梳理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多发领域、地域,分析纠错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编纂典型案例、优秀文书汇编等,强化对行政执法共性问题的深入研究分析,梳理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方法和路径,做好行政复议监督的“后半篇文章”。三是抓好联合监督。2024年三级行政复议机构着重发力,抓好复议监督与部门行业监督、与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与纪委监察的“结合”,综合运用联合会商、法治考核、督查督办、移送案件线索等手段,合力规范执法行为,努力实现个案和类案的共同推进,2024年在行政复议案件量成倍上涨的前提下,行政复议直接纠错率20.45%,同比下降4个百分点,违法执法行为得到一定的遏制,行政复议监督纠错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作用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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