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邵可强

“我没想到挖棵兰草竟犯这么大错误,再也不会挖了!”近日,信阳市商城县一女子上山采药时顺手挖走一株兰草,被警方查处后泣不成声。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注意到,近年来省内外不时出现因挖兰草被警方查处甚至获刑的案例。挖株兰草为何被警方查处?本报通过案例解析背后的法律依据,普法同时也做出提醒。



案例:多人因乱挖兰草受处罚

3月12日“商城融媒”发布的一则视频显示,近日信阳市商城县伏山乡一女子上山采药时,碰到一棵兰草感觉很好看就挖走了,后被当地派出所查处。视频中女子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甚至泣不成声,“我没想到挖棵兰草竟犯这么大错误,再也不会挖了!”

对此,当地派出所负责人解释称,商城县境内的所有兰草均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盗挖两株即涉嫌犯罪。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注意到,近年来省内外不时出现因挖兰草被警方查处甚至获刑的案例。

2022年1月,胡某在山坡上采挖了3株野生兰草,并拍摄视频发布在网络平台上,拟出售获利。因野生兰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经南阳市南召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22年7月,法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消息,2024年4月,一男子在陕西略阳县某山林里采挖13株野生蕙兰被村民发现并举报。略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男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蕙兰13株,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最终,法院判决黄某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释法:野生兰科植物三年前列入重点保护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一首耳熟能详的歌曲,成了不少人的童年记忆,很多人以为,生长在山里的野生兰花,可以随意采摘。挖株兰草为何被警方查处,甚至获刑?

2021年9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正式发布新修订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野生兰属植物被列入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所有种,被列入一级保护的美花兰和文山红柱兰除外,兔耳兰未列入名录),我们常见野生蕙兰、春兰、建兰、寒兰、墨兰、莲瓣兰、春剑等都在其中。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一旦危害到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一株以上,或者立木蓄积达到一立方米以上,或者危害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二株以上,立木蓄积达到二立方米以上,即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若数量达到上述标准的五倍以上,将升档量刑。

据此,擅自采挖,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野生兰科植物的,将受到法律制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省野外生长的兰草中蕙兰居多,近年来森林公安不断加强宣传和查处力度。”相关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在野外、山上遇到自己不认识的兰花,千万不要随意采挖,切莫以身试法。如遇有人采挖、贩卖、收购野生兰花,请立即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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