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好“联”字诀守好绿水青山
近年来
三明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在不断实践中
凝练出生态检察“联”字工作法
构建多方联动、全域治理、
齐抓共防的生态保护新格局
不断释放生态检察履职综合效果
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发力”
永安市人民检察院
健全“生态检察与行政监管”协同机制
对重大案件及时研究
重点环节及时磋商
在永安市人民检察院监督下,900多株被盗挖的野生兰花顺利“回归”大自然。刘某伙同他人无证盗挖生长在永安市小梅溪村一处山场上的寒兰、金线兰(均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被林业部门当场查获。永安市人民检察院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其依法提起刑事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为避免生态修复方案成为“一纸空谈”,永安市人民检察院随即邀请林业局工程师作为“检察公益诉讼技术官”,确定生态修复的具体方式并评估所需费用。同时,创新应用公证提存制度,让1.8万余元生态损害赔偿金专用于野生兰花的生态修复。
“治罪”是手段,“治理”是目标。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在坚持司法修复的摸索中,交出一份“联治”高分卷。全面推行“认罪认罚联动生态修复”“公证联动检察”“检察联动碳汇”等工作机制,有效落实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公证提存生态修复金、缴纳林业碳汇赔偿金等恢复性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加强与永安市公证处的协作配合,创新运用公益损害赔偿金公证提存制度,在保证个案针对性生态修复和治理的同时,也为公益赔偿金的管理和使用加上一把“安全锁”,进一步彰显了公平公正。
“通过建立生态损害赔偿金公证提存制度,实现‘破局’‘解题’,探索出推动生态治理责任落实这一难题的新路径,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永安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截至目前,永安市人民检察院已挽回被损毁、非法占用的林地、耕地120余亩,追偿环境损害赔偿金、治理修复费用近90万元,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20余亩,清除违法堆放固体废物3万多吨,挽回被非法开采矿产资源总案值420余万元。
来源:法治日报 三明永安市人民检察院
责编:赵淑琳
审核:方琮 高奇
■省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全体会议召开
■省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平安是福】五色检察守护闽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