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起诉西安某户外运动有限公司组织非法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登山、穿越活动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开庭审理。

​上游新闻(报料邮箱:cnshangyou@163.com)记者获悉,该案系陕西首例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5年1月23日,检察院张贴禁止令。图片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

近年来,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对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空间和生态系统造成干扰破坏。

2024年11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在履职中发现,西安某户外运动有限公司涉嫌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并于11月25日立案。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运用最高检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模型,筛查出多家公司存在同类违法行为,均以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经查,2024年1月至12月,涉案公司多次通过社交媒体发布活动信息招揽报名,共组织1115人进入箭峪岭、草链岭、东梁等核心区开展非法穿越活动。

调查中发现,涉案公司组织的活动中伴随踩踏草甸、生火做饭等行为,违反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禁止性规定。

2025年1月21日,经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申请,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制发全省首份生态环境诉前禁止令。禁止令责令,涉案公司在裁定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组织人员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穿越、登山活动。并在西安市长安区子午峪至宁陕县广货街镇、壕沟等关键入口张贴禁止令。

2月20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依法对该案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3月19日,公诉机关当庭出具有关证据。图片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

3月19日,陕西首例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西安市长安区的秦岭子午峪保护总站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通过出示被告组织非法穿越活动有关微信公众号信息截图、可信时间戳认证证书及视频、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意见等证据,并申请两名专家证人出庭提供专业意见,直观展示了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活动导致的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环境质量退化、植被破坏、生物多样性受损、水源污染等问题。

相关评估意见显示,秦岭核心保护区生态系统复杂且脆弱,登山、穿越活动会损害该区域植被、土壤,侵扰野生动物的栖息和繁衍,进而对整个秦岭的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等造成影响。如果因踩踏等导致秦岭核心保护区植被退化,甚至造成基岩裸露等情形,自然修复可能需要上万年的时间。

经审理,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并当庭判令,被告立即停止组织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穿越、登山活动,承担生态修复费用2万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上游新闻记者获悉,目前,检察机关针对户外运动公司组织非法穿越秦岭核心保护区问题,立案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申请发出诉前禁止令6件,目前已提起民事公益诉讼6件。

​​​​​上游新闻记者 贾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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