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中华遗嘱库发布2024年度《中华遗嘱库白皮书》,首次披露了空巢、孤寡老人立遗嘱的数据。白皮书显示,立遗嘱的空巢、孤寡老人多集中在“北上广”地区,他们之所以选择订立遗嘱,主要原因是希望将财产留给非法定继承人。
中华遗嘱库是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发起主办的全国性公益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华遗嘱库已登记保管遗嘱357512份,遗嘱生效12261份。随着公众对订立遗嘱、预防风险的接受度逐渐提高,订立遗嘱人群的平均年龄已连续12年下降,从77.43岁逐步下降至67.71岁。
对比历年所统计的遗嘱人年龄情况发现,2024年度订立遗嘱人群年龄段集中在60至70岁之间,比例为52.9%。白皮书显示,该年龄段人数连续5年持续增长,是老年人订立遗嘱的“主力军”。其次是71-80岁年龄段,比例为25.82%。这显示社会老龄化趋势不断加剧。
白皮书还首次披露了空巢孤寡老人遗嘱数据。2024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遗嘱登记总量为40176份,其中空巢老人占比高达60.28%。在空巢老人遗嘱登记量中,女性占比61.59%,远超男性。空巢老人立遗嘱,主要是为了“简化继承手续”“避免家庭纠纷”。值得关注的是,11.59%的空巢老人选择将财产留给孙辈等非法定继承人。
在2024年老年人遗嘱登记总量中,孤寡老人订立遗嘱占比5.83%。数据显示,大部分孤寡老人立遗嘱是为了将财产留给非法定继承人,这一比例占到了71.59%。10.38%的老人是为了“简化手续”,另有9.78%的老人选择将财产捐赠给公益机构。
在中华遗嘱库发布的2024年“十大典型案例”中,就披露了一例孤寡老人指定非法定继承人继承百万遗产的案例。74岁的黄大爷在妻子和女儿相继离世后,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自己的财产由多年来照料自己的外甥继承。本案中,黄大爷虽无父母、配偶、子女等第一顺位继承人,但他的兄弟姐妹还在世。若未订立有效遗嘱,其离世后遗产将由尚在世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依法继承。而外甥并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无法实现他将财产留给外甥的意愿。
数据显示,空巢、孤寡老人立遗嘱人群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中华遗嘱库创办人陈凯表示:“大城市虹吸效应催生的‘老年留守’现象,使北上广等经济发达地区成为空巢、孤寡老人遗嘱规划的重要区域。”
“遗嘱不仅是对物质财富的分配安排,更承载着老年人对家庭关系延续、情感寄托的期望。”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理事长于建伟认为,这些数据直观反映出遗嘱对于减少家庭纠纷、构建和谐家风的重要性,也反映出老年人对遗嘱的重视程度日益提升。
记者:王琪鹏,安然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