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正是我们革命者能够战胜许多困难的地方!”
这是方志敏烈士用一生实践的誓言。而这样清贫的家风也影响了他的家人的一生。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各地共产党员处境危险,遭到逮捕。当时,为躲避国民党右派的搜捕,方志敏秘密隐蔽在我党在南昌的机关。期间,缪敏被派来当他的交通员,两人因此相识。
在频繁地工作接触中,两个年轻革命者的心逐渐走到了一起。缪敏原名缪细祥,方志敏赠给了她一个“敏”字。她当即决定将自己的名字改为“缪敏”。这个“敏”字也成为了两人革命爱情的开始。
6月的一天,彭湃也来到了南昌,但他得知方志敏和缪敏互生情愫后,当即表示要给二人证婚:
“我们共产党人又不是和尚,紧急时刻献衷情,只有革命者才能做到。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就让我当个证婚人吧。”
就这样,由彭湃为两人证婚,在这里举行了一个简单的婚礼。婚礼仪式上,方志敏的誓词更是令人感动:
“我俩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为了救可爱的中国,为了美好的明天,我俩甘愿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彭湃还送给两人一副对联作为新婚礼物,对联内容如下:
“拥护中央政策,方能奋斗到底!加强农运工作,准备流血牺牲!”
当天晚上,方志敏将随身携带的一支金笔作为礼物送给妻子,并给她起了个化名李祥贞,自己则叫李祥松。对外以兄妹相称,秘密联络时使用这个名字。此后,方志敏和缪敏携手在闽浙赣苏区开始了革命战斗的生活。
婚后不久,缪敏便开始使用李祥贞这个名字,并认了房东为干娘,以这一身份作为掩护开展工作。
11月的一天深夜,赣北特委正在召开重要会议,缪敏负责警戒。因党内出现了叛徒,敌人在这天深夜包围了特委机关。
在这一关键时刻,察觉到异常的缪敏立即销毁文件,并发出暗号,虽然特委书记等人被捕,但也有同志安全跑了出去。
缪敏也因嫌疑被关押在了狱中,面对敌人的威逼利诱,她始终没有承认自己的身份,更不曾暴露半点儿党的情报。
为救出缪敏,缪敏的哥哥缪镇东曾向方志敏要四百大洋的保释费。方志敏听后,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尽管他是闽浙赣苏维埃政府的主席,经手的款项足够支付妻子的保释费,但他还是没有同意。
不过,方志敏等人很快便想到了一个办法。他一边以李祥松的名义给妻子写去信件,用来迷惑敌人对缪敏身份的怀疑。另一方面,他又让缪镇东扮作洋人前往营救。
最终,缪敏成功获救,并在第一时间离开了鄱阳。与此同时,当地的县长也接到了国民党下发的急电,电报内容明晃晃写着一句话:
“方志敏之妻李祥贞被贵县捕获,需严加惩办。”
县长看着电报,追悔莫及。
1934年,方志敏率红十军团北上抗日,缪敏因怀孕未能同行,继续留下来开展游击作战,与丈夫失去了联系。1936年6月7日,因叛徒告密,缪敏在德兴县被敌人逮捕入狱。
缪敏被捕后,国民党方面立即在县城召开了大会,要求缪敏当众自首,发表讲话。当天,缪敏满身鲜血,高烧不止,但她却站在台上,发表了慷慨激昂的讲话:
“请大家不要忘记苏维埃,不要忘记共产党,革命一定会胜利,红军一定会打回来的!”
在狱中,缪敏被敌人告知方志敏被捕且已经“投降”,又抓来方志敏的姐姐和自己的侄子以骨肉之情威胁她。面对敌人的这些手段,缪敏始终坚定不移地相信方志敏,她不屑一顾地看着敌人,坚定说道:
“头可断,血可流,革命信仰的主义决不能丢!”
敌人见无法劝降缪敏后,她便被判处无期徒刑,关押在了南昌女子监狱。在这里,她才知道了丈夫方志敏已经在1935年8月6日壮烈牺牲。
突如其来的噩耗令缪敏备受打击,看守见状,以为这是个劝降她的好机会,对她说道:“你今年才26,丈夫已经死了,为什么有太太不做。难不成真要在狱中把头发坐白么?”
缪敏听后,一扫悲痛的情绪,义正言辞地说道:
“我为革命生,愿为革命死,也愿为革命把牢底坐穿!”
直到1937年,国共第二次合作后,共产党得知缪敏被国民党关押的消息后,当即与其展开交涉。在我党的努力下,缪敏得以重获自由。
在艰苦的革命战争年代,缪敏先后两次入狱,在狱中受尽折磨,但她从未动摇过自己的革命理想和信念。
出狱后,她再次毫不犹豫地投入到了革命工作中,而经过鲜血和牢狱的淬炼,她的革命精神变得更加坚定了。
1938年,缪敏带着两个儿女来到了延安,第二天晚上,毛主席约见她。在谈话中,毛主席称赞她说:“你和志敏一样,有我们共产党人的骨气。”
临走前,缪敏还请毛主席在自己的笔记本上题词,毛主席略一思考,在上面写下了这样一句话:
“没有什么困难可以阻碍人的前进的:只要奋斗。加以坚持,困难就赶跑了。”
此后,这句话成为了缪敏学习和工作的重要动力。
新中国成立后,缪敏带着儿子回到江西老家工作,并将方老太太接到自己身边照顾。她跪在方老太太面前,哽咽地表示要为她“养老”,直言“我就是您儿媳,也是您的女儿。”此后,她一直照顾着方老太太。
新中国成立后,缪敏先后在上饶、江西省内担任重要职务。在上饶担任地委组织部长期间,工资有132元,后在江西省卫生厅工作期间,工资也有130多。
尽管如此,但一家人的生活却过得十分清贫。原来,她经常买药品寄回瑞金老区。她的工资基本被分成了三个部分,除了寄给赣东北的烈士家属和购买编写历史资料的笔墨纸张外,留给全家人的开销只有32元。就连儿子结婚时,她也没有太多的钱为儿子操办婚礼。
1972年,缪敏每月有89元的津贴,但这笔津贴经常被她捐赠出去。她的一生就像方志敏说的一样——清贫、洁白朴素的生活。
1977年7月9日,缪敏在南昌逝世,享年68岁,打开她的存款一看,上面只有36元。她对自己十分“抠搜”,但对烈士子女、老区人民等却很是慷慨。
参考资料:当代党员2011年7期、新湘评论·下半月2018年7期、红土地2019年4期、老友2011年3期、党史文苑2009年2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