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3月21日讯(记者 邹俊涛)厦门金融监管局今年首单罚单给到了厦门金融租赁。

3月20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显示,厦门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简称“厦门金融租赁”)因“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关联交易管理不规范;租赁物管理存在缺失、部分租赁物不适格;融资租赁业务管理不到位”等四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厦门金融监管局(简称“厦门金融监管局”)罚款240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3月21日,财联社记者查询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了解到,该罚单不仅为厦门金融监管局今年开出的首单罚单,厦门金融租赁也是今年首例因“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被罚的金融机构。此外,也是厦门金融租赁成立以来的首单罚单。

厦门金融租赁一张罚单牵出多个“首例”

据了解,厦门金融租赁成立于2017年11月18日,由厦门农商银行发起,联合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北京同源医药科技和福建天宝矿业集团等共同出资成立,是厦门首家法人金融租赁公司,也是首家总部位于福建自贸区内的金融租赁公司。

此次厦门金融租赁收到的罚单编号显示为“2025-1”,通常为当地监管部门当年的“1号罚单”。结合厦门金融监管局网站披露的过往罚单信息来看,上述罚单确为厦门金融监管局今年开出的首单罚单。

此外,结合厦门金融监管局网站披露信息以及厦门金融租赁官网以及公开信息来看,上述罚单也是厦门金融租赁自成立以来收到的首张金融监管罚单。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此次厦门金融租赁罚单排在首位的案由为“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显示,近年来类似违规行为处罚逐渐减少,2024年仅有三家金融机构因此被处罚,分别为广西资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广东云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融租赁为今年首例因此被处罚的金融机构。

公司第三大股东曾因借款入股被撤销股东资质

截止目前,相关处罚并未披露更多细节,厦门金融租赁官网也尚未对相关处罚作出回应。不过,有业内人士今日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据他分析处罚可能与此前公司股东借款入股的违规行为有关。

据厦门金融租赁2023年度报告披露,该公司第三大股东北京同源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同源医药科技”)因其出资公司的资金为借款资金,被厦门监管局于2023年3月21日撤销其股东资质的相关行政许可。报告显示,北京同源医药科技不再享有股东相关权益,公司正在积极清退该股权中,后续将变更相应股权结构。

2024年10月31日,阿里司法拍卖平台显示,北京同源医药科技持有的厦门金融租赁24.05%股权(即全部股权)被公开司法拍卖,评估价约2.15亿元,起拍价1.9亿元。截止当年11月1日该拍卖结束,相关股权由厦门象屿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和厦门农商行联合竞得。

业内人士认为,“代持股份、借款入股金融机构等行为显然是不合规的,监管部门向来对此比较关注。”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余丰慧接受财联社记者采访表示,借款入股金融机构的行为实际上违反了金融行业的股东资质要求,这种做法会导致股权结构不稳定,增加金融机构运营风险。

余丰慧指出,金融监管局对厦门金租开出罚单,并强调股东股权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显示出监管部门对于加强治理、提升行业规范性的重视。此举有助于震慑潜在违规行为,促进金融机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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