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随着“密室逃脱”、“剧本杀”的爆火出圈,实景角色扮演类游戏开始越来越多的成为广大年轻人社交娱乐的新选择。此类游戏最为突出的特点,是玩家需要通过与NPC(非玩家角色)或其他玩家的互动来推动游戏剧情的发展。然而当此类互动逾越了正常的边界,其行为性质就会从游戏演变成骚扰和侵犯,情节严重的将构成犯罪,受到法律严惩。


基本案情

2024年6月29日,被害人邵某某(女,2010年2月出生)、班某某(女,2008年7月出生)相约到“嗨剧社鬼屋”游玩,在游戏闯关过程中,鬼屋NPC王某利用单独与受害者相处的机会,假借游戏需要的名义,将受害人诱骗至鬼屋无人处实施猥亵行为,在遭到受害人明确拒绝和反抗后,王某使用“按压身体”、“撕扯衣物”等暴力手段,在压制受害人反抗的同时,以亲吻及直接触摸隐私部位的方式,对受害人强行实施了猥亵行为。


二女报警后,王某被逮捕归案,案件移交后,检察机关以强制猥亵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出于刺激或满足性欲的目的,强行亲、摸两名未成年被害人,侵害了未成年人的性自主决定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决作出后,王某未提出上诉。

法官说法

“猥亵”行为的违法与犯罪边界

“猥亵”是指行为人为满足自己性欲或寻求性刺激,违反被害人的自由意志实施的,对他人性羞耻心和性自主决定权造成侵犯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对“猥亵”行为做出了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两种不同认定。

行政违法意义上的一般猥亵行为认定范围较为广泛,大多数侵犯他人性自主决定权的行为均被涵盖在内。性自主决定权的本质在于对身体私密领域的掌控,表现出一种他人不得随意进入身体私密领域的防御性权利,不受他人恣意的干扰和支配。

当行为人不仅违背受害人自主决定实施与性有关行为的意愿,同时还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与之程度相当的其他强制性手段,并且犯罪情节较为恶劣或是造成了严重后果时,则“猥亵”行为就会从行政违法,上升至刑事犯罪,也即“强制猥亵罪”。

强制猥亵罪手段行为的认定

强制性手段行为,是成立强制猥亵罪的必要条件,具体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与之相当的能够达到使他人明显难以反抗程度的其他方法或手段。

强制猥亵罪中的暴力,应当限定在对人的身体实施的有形力或者物理力,且必须达到足以压制对方反抗的程度。通常表现为两种情况:第一,行为人先采用其他手段对被害人进行打击,使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进而实施猥亵行为。如先对被害人进行殴打、捆绑,造成被害人失去反抗能力,然后再实施猥亵行为;第二,强制与猥亵“同步进行”。也即在行为人以暴力手段压制受害人反抗的同时,猥亵行为也在同步进行。如本案中,王某就是在用暴力手段压制受害人反抗的同时,以亲吻及触摸隐私部位的方式,对受害者强行实施了猥亵行为。


关于胁迫方法,其表现形式为对被害人实施直接或间接威胁等精神上的强制压迫方式,使得被害人产生恐惧心理,被害人由于害怕行为人胁迫的内容实现而不敢反抗,进而使得行为人得以实施猥亵行为。这种胁迫可以针对受害者本人实施,也可以针对第三者实施,既可以是语言上的威胁,也可以是行为上的威胁。

该案中,王某以亲吻及触摸隐私部位的方式,强行对被害人实施了猥亵行为,其暴力行为达到了使被害人明显难以反抗的程度,符合强制猥亵罪的构成要件,侵害了被害人的性自主决定权和性羞耻心,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供 稿:夏邑法院沈明宇、宋婷婷

审 核:张宗磊

编 校:赵鹏博、贾共鑫、李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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