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2022)鲁1424执恢347号
临邑县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润之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魏清松、刘忠堂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魏清松、刘忠堂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山东润之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魏清松,男,汉族,1987年10月11日出生,住临邑县临盘镇魏家村,身份证号:371424198710113653。
被执行人:刘忠堂,男,1978年10月7日出生,汉族,住禹城市辛店镇王石村,身份证号码:372426197810072317。
执行依据:(2014)临民初字第37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本金288000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尚未掌握关于魏清松、刘忠堂财产线索信息属实使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电话:0534-4234630 马庭长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