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县委关于物业管理提升工作相关要求,有效提升辖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3月19日,永春法院联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办物业服务管理提升“以案释法”活动。活动通过“庭审观摩+座谈交流”的沉浸式普法形式,以真实案例释法明理、警示教育,为破解物业治理难题、构建和谐社区注入法治力量。

警钟长鸣,守护“头顶安全”


活动当日,永春县人民法院邀请县住建局、物业公司、业委会及业主代表等三十余人现场旁听永春县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庭审。被告人章某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的刑罚。


2024年12月8日,被告人章某某酒后从5楼家中窗户将麻将牌、玻璃瓶、生活垃圾等物品向外抛掷,致欧某某停放在路边的车辆顶棚后部被砸坏,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00元。章某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提起公诉。

章某某到案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庭审中,被告人章某某表示对自己因酒后发泄情绪而作出高空抛物的行为深感后悔,已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当庭认罪认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旁听庭审比培训课更为震撼,安全管理绝不能有丝毫松懈!”一名物业经理感慨道。

高空抛物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永春法院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以案释法”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深刻警示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后果与社会危害,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共商共治,凝聚治理合力



庭审结束后,各方代表齐聚一堂,围绕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座谈交流。会上,永春法院通报全县物业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深入分析目前物业纠纷多发的原因,并介绍了法院妥善化解物业纠纷的各项机制举措。

承办法官结合典型案例,围绕高空抛物罪的概念、构成要件、责任划分等内容进行细致讲解,提示物业公司要做好楼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业主要养成杜绝高空抛物的行为自觉。桃城、石鼓法庭干警及执行法官针对物业费催缴、公共设施维护等物业纠纷常见问题进行详细梳理、逐一解答,并提出专业法律建议与风险防范措施。


会上,住建部门与物业企业还就“物业纠纷起诉难”“业委会权责不清”等痛点问题与法院工作人员进行深入探讨。针对这些问题,法官结合相关法律规定,现场出具“诊断书”,一一予以回应,给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是事关群众幸福感的“关键小事”。永春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服务和保障民生为目标,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完善多元解纷机制,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让法治阳光照亮社区每个角落。


消息来源丨永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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