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贾峰 通讯员 孙鹏杰 刘天泽
近日,河南省汤阴县人民检察院的一项创新举措引发关注。在3月18日召开的案件质量评查通报会上,检务督察人员依据该院制定的《法律文书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工作规定(试行)》,对2024年12月至2025年2月期间的法律文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会诊把脉”。
通报会上,多份法律文书的问题被指出。例如,李某某涉嫌开设赌场罪的起诉书存在格式瑕疵,法律条文引用和语言表达不够准确,被判定为“一般瑕疵情形”;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起诉书中,取保候审地址表述不规范。与会人员强调,法律文书不仅要规范严谨,更要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老百姓讲清道理。
这一司法实践源于汤阴县检察院对最高检党组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积极贯彻。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同年12月,汤阴县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以“案件质量评查制度机制”为切入点,制定并实施了上述规定,将正向激励与责任追究相结合,推动检察人员提升工作质效。
该规定将各类法律文书纳入质量评查范围,根据瑕疵程度分为轻微、一般、严重和其他瑕疵情形。对于无需追究司法责任的瑕疵文书,依据事实分别给予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处理;对于优秀法律文书,则经党组决定给予表扬奖励。评查结果直接记入检察官业绩档案,与员额检察官绩效考评挂钩,促使提升法律文书质量成为工作常态。
汤阴县检察院创新评查方式,将检察官随机组成专项评查小组,采用线上智能筛查与线下人工核查相结合的模式,借助业务系统办案程序比对、案卡信息反查、业务数据分析等功能,对流程不规范、报表数据异常案件进行全流程核查,形成问题清单反馈给案件承办人,并公布评查结果。
自规定实施以来,成效显著。该院共组织评查文书260份,评选出10份优秀文书和3份瑕疵文书,下发3份通报提醒单,法律文书瑕疵率从15.5%大幅降至1.15% 。
河南省人大代表邵小魁对这一活动给予高度评价,他表示:“法律文书评查活动的开展,有力提升了办案质量,助推严格依法办案,维护了司法公正。建议检察机关经常性开展文书评查活动,以高质量法律文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汤阴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为法律文书出具“体检报告”这一创新举措,在提升司法质效、维护司法公正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为其他地区检察机关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编审:孙喜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