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9日上午,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法官在兴化安丰国蟹市场进行了一场露天的巡回庭审,市场内的经营户纷纷驻足旁听,通过“庭审+普法”模式,为市场经营户上了一堂鲜活的法治课,送上依法维权的法治“锦囊”。


2021年至2022年,被告范某多次从原告陈某处采购螃蟹,双方通过微信联系、沟通并发生交易。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当前多数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过分依赖微信、短信等电子媒介,缺少正式的书面合同,对违约责任没有明确的约定,导致交易存在诸多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及行业特点,提出四大经营建议

一是建立品牌信誉,严控产品质量,从源头把控螃蟹的规格、品种、鲜活度,加强对销售产品的质量检测,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纠纷。

二是规范交易流程,尽可能与客户签订书面合同,明确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减少口头约定风险;在微信、短信交易过程中,注意保存微信记录、供货清单、物流单据等,特别要注意确认微信使用者的身份信息,防止告诉无门。

三是核查合作方信用,要通过行业协会、信用公示系统筛选诚信商户,优先选择本地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合作伙伴;对不熟悉的客户要多到对方单位实地考察,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防止上当受骗。

四是定期对账催收,建议日、周、月核对账目,确认交易的规格、总货款,对不能及时回的款,要发送书面催告函,及时处理欠款,尽可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螃蟹产业是安丰镇的‘金名片’,法治化交易是这张名片最亮丽的底色。”近年来,随着大健康产业的蓬勃发展,兴化安丰国蟹市场成为全国重要的螃蟹交易集散地。

为保护广大水产品经营商户的合法权益,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定期到兴化安丰国蟹市场进行巡回开庭,通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方式,为蟹市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自2022年集中管辖大健康案件以来,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已累计审理涉螃蟹等水产品买卖合同纠纷1000余件,调撤率60%多,为广大水产品经营商户挽回大量损失。

供 稿 | 朱亦君

编 辑 | 周文俊

校 对 | 王 萌

审 核 | 吴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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