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云南频道

人民网祥云3月20日电 (记者符皓)酒后驾驶被交警处罚后,该怎么做?相信很多驾驶人都会引以为戒,告别酒驾。但在云南大理祥云,一名摩托车驾驶人却屡犯不改,连续三次酒后驾驶,被查后,他竟还语出惊人……

近日,大理祥云交警在辖区开展夜查酒驾工作时,查到一名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的男子,经现场呼气检测,该男子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82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

更让现场交警出乎意料的是,该名男子竟是“老熟人”,此前已经连续两次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查:第一次被罚款,扣12分,驾驶证暂扣半年;第二次被行政拘留8日,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让人没想到的是,该男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顶风作案”,再次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面对交警的询问,他竟还脸带笑容,有些“骄傲”地对交警说:“我去过拘留所了”“你送我去的”。

随后,该男子被带往当地医院进行血样提取,并经司法机构鉴定认定:该男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214.76mg/100ml,已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

目前,该男子已被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交警提醒:酒驾醉驾危害生命安全,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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