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诈骗分子再出新“花活”,利用出租车、网约车、货拉拉运送现金、黄金,实施“线上诈骗+线下取钱+货拉拉投送”的电信网络诈骗形式。近日,东营市民罗女士就遭遇了这种骗局……

2月18日,山东省滨海公安局河滨分局辖区居民罗女士收到一陌生快递,打开后发现里面有一张“百亿补贴”宣传单页,上面写着“只要进群就能领取‘百亿补贴’”等极具诱惑性的内容,并附有一个二维码。出于好奇,罗女士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扫描二维码加入了一个支付宝群聊。不久,支付宝群聊内又发来了一个新的二维码。罗女士再次扫码后,加入了一个微信群聊。随后,群主主动联系罗女士,声称可以做任务刷单赚钱。罗女士信以为真,自以为找到了“生财之道”,便按照群主的指引,先后转账22笔,共计1万元用于刷单。然而,当她完成任务后,对方却声称“没达到额度标准”无法提现,需要将5万元现金通过货拉拉运送至指定地点后才能完成提现。


2月20日下午,罗女士按照对方的要求,准备好现金后,通过货拉拉托运的方式,将该笔现金寄往淄博市张店区。为躲避他人注意,对方特意要求罗女士将现金装进一个麻袋中,并在麻袋中塞进一些衣物,伪装成普通行李。罗女士信以为真照做了。随后,罗女士将此事告诉丈夫,其丈夫察觉不对遂报警。

接警后,河滨分局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民警第一时间与货拉拉司机取得联系,并通过对货拉拉送达目的地细致分析,逐步锁定关键证据,最终成功锁定了在张店区“取货”的“取现车手”刘某的身份信息及落脚点。2月26日,民警在淄博市高新区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刘某对其帮助诈骗分子转移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刘某通过非法网站与境外诈骗分子取得联系,在明知系帮助电信诈骗活动转移资金的情况下,仍按照对方要求前往指定地点取钱。得手后,刘某将罗女士的钱款开车送至济南市历城区,交给了上线,顺利完成了涉案赃款的转移工作,并从中非法获利700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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