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鹿城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屏蔽ETC路径信号的方式逃缴3.85万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刑事案件。
曹某是一名货车司机,长期驾驶货车往返嘉兴、温州等地。一次偶然的机会,曹某发现用锡纸包裹ETC设备可以屏蔽高速信号追踪,从而减少部分通行费。考虑到常年驾车跑高速,每年支付的通行费不少,曹某尝试用该方法逃费,初次尝到甜头后便一发而不可收。
去年7月,浙江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发现曹某车辆存在异常支付,并有刻意偷逃高速通行费嫌疑,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查,2020年5月至2024年7月,曹某刻意屏蔽ETC路径信号,通过开长途高速付短途费用的方式,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38580.23元。案发后,曹某已向被害单位全额退赔。
法院认为,被告人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曹某系坦白、认罪认罚,且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被告人曹某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来源 | 温州日报 记者 | 张琳 通讯员 鹿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