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福州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

积极推进网络空间治理

《检察时间》策划推出

“检察护网安”系列报道

普及网络安全法律法规

提高人民群众防骗意识

引导正确网络行为

积极营造安全网络环境

助力平安福州建设

“诈骗多面手”的

花样骗术

张某于1974年出生,早年从外地来到福州打工。2020年,他入职福州某物业公司。由于平时喜欢请客吃饭,工资经常花得精光。当收入难以满足日常开销时,他便开始动起了歪脑筋,以方便收费、给予折扣为由,让业主通过微信直接将物业费、装修押金、水电公摊费等转至他的个人账户。

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兰燕:2022年5月到2023年3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张某入职了某物业公司。先是调取小区的收费台账,了解业主欠费的情况,然后针对这些欠费的业主,通过个人微信的方式与他们取得联系。通过自己的职务便利,收取了将近20位业主的物业费、水电公摊费等总计7万余元,占为己有。

物业公司发现张某未上交收取的费用后,选择报警。随后,张某和公司协商退赔。由于退赃到位,2023年8月,张某被取保候审。

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兰燕:物业公司到小区收物业费的时候,这些业主反映说自己物业费都已经交给物业经理了,公司就发现张某并没有将这些收取的物业费交到公司,所以公司报警了。张某到案后,与公司协商将所有的数额,包含公司损失费用,共计11万余元进行退赔。

然而,这次被抓的经历并没有让他悔改,反而让他谋划了一场更大的骗局。

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兰燕:张某的个子是比较高大的,他就假冒了公安干警的身份,通过抖音平台认识了被害人陈某。被害人陈某属于家庭妇女,通过经常聊天、微信互动等,陈某对张某产生了感情。

他先后编造自己带队出差办案差旅费不足、母亲生病、升职需要打点关系、给领导送礼等借口,多次从陈女士那里骗得334500元及若干金银首饰。接着,他又以购买法拍房为由,向陈某索要了30万元。最后,他表示可以将自己在马尾某小区的房子以86万元的低价出售给陈某,还伪造了房屋产权证,与陈某的儿子潘某签订购房合同,骗得房屋首付款36万元。经统计,张某从陈某处共计骗取人民币1023200元

直到陈某家属去收房时,发现房子并非张某所有,这才意识到受骗并报警。


从近十万到百余万,从职务侵占到招摇撞骗,张某的骗术花样百出却难逃法网。2024年4月,该案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移送马尾区公安局,交由马尾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马尾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兰燕:对于打击犯罪而言,不能错过任何事实。虽然张某在马尾区公安局侦办的是诈骗罪,但职务侵占罪在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并没有移送起诉,所以由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移送马尾区公安局,一并交由我院审查起诉。我们具体核实了金额以后,以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两罪来起诉。目前,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3年7个月,并处罚金20余万元。

检察官再次提醒:在涉及金钱往来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尤其是面对陌生人或网络上的“熟人”。转账、投资、理财,甚至是所谓的“优惠活动”,都可能是诈骗的幌子。如果对方自称公职人员,那更要提高警惕,切勿轻信。请大家提高防骗意识,保护好自己的私有财产。

来源丨福州广播电视台 马尾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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