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源市益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
龙人社工时复〔2025〕2号
河源市益豚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第四条和第五条、《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发〔2009〕8号)第二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公司管理人员3人、生产主管类人员7人、一线生产技术人员32人、一线业务人员9人、采购和销售人员9人,共60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你公司实施不定时工作制时间为1年,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实施期满如需要继续实行,请在期满30日前重新提出申请。
三、你公司要公示本批复,明确实行的工种及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不得混岗混员、擅自扩大实行范围。
四、你公司在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同时,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规定,确保职工享有休息休假的合法权利。
五、你公司要按规定建立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登记存档制度,内容包括实行人员、实行岗位、实行时间,并应经劳动者签名确认。登记档案至少保存2年。
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7日
来源: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